需要哪一种国际驾驶许可证(IDP),取决于驾照签发地和骑行目的地。 它必须对应你的摩托车驾驶资格,并采用目的地接受的格式。单凭国籍无法判断所需文件,国际驾驶许可证也不会把汽车驾照变成摩托车驾照。英国政府 · 日本警察厅

预订摩托车前先完成这些核对。租车柜台愿意交钥匙,并不能解决驾驶资格或保险问题。

先查看驾照签发国

展开驾照签发国,再与下方目的地说明比较所需文件。这些档案介绍各国授权签发途径。若居住在其他地区,须确认当地授权机构能否根据你的外国驾照办理。在本国能取得某种版本,不代表所有目的地都认可。

打印所选目的地说明前,展开需要的签发国档案。展开的档案及来源会一同打印;收起的档案不会打印。

冰岛
授权签发机构
通过冰岛汽车协会 FÍB 或地区专员(Sýslumaður)申请。
版本与有效期
冰岛签发纸质的 1949 年日内瓦公约国际驾驶许可,自签发日起有效期为 1 年。须与有效的冰岛驾照一同携带,不能代替原驾照。
谁可以申请
申请人须年满 18 岁并持有效冰岛驾照。FÍB 要求正式驾照,不接受临时驾驶授权。携带实体驾照与证件照;冰岛电子驾照仅在国内有效。
摩托车准驾资格
许可只涵盖冰岛驾照上已有的车辆类别。确认摩托车准驾类别适用于要骑的车辆,并携带两份文件的原件。
荷兰
授权签发机构
通过荷兰境内的 ANWB 商店向 ANWB Retail 申请。
版本与有效期
1949 年版有效期为 1 年;1968 年版最长为 3 年,原驾照较早到期则提前失效。另有有效期为 1 年的 1926 年版。选择目的地及途经国家认可的公约版本。
谁可以申请
须居住在荷兰,并持有效荷兰或其他欧盟签发的驾照。携近期住址证明及证件照,亲自到 ANWB 商店申请。若在海外意外延长停留,ANWB 有适用范围有限的授权代表程序。
摩托车准驾资格
许可记录已有的车辆准驾资格与限制,不会增加摩托车类别。携带有效原驾照,确认两份文件均涵盖准备骑行的摩托车。
比利时
授权签发机构
向登记居住地的比利时市政部门申请;外交证件持有人通过外交部礼宾服务办理。
版本与有效期
比利时签发 1968 年版许可,最长有效期为 3 年,原驾照较早到期则提前失效。
谁可以申请
须持有效比利时驾照或符合条件的欧洲驾照。居住在其他欧洲经济区国家者应在当地申请。居住在欧洲经济区之外、已在比利时使馆登记且持有效比利时身份证的比利时公民,可向最后居住地的比利时市政部门申请。
摩托车准驾资格
比利时凭汽车驾照骑摩托车的许可,包括 372 代码,仅在比利时有效。到海外骑行须核查实际的 A1、A2 或 A 类资格,并携带原驾照与国际驾驶许可。

目的地核查

  • 日本认可比利时驾照原件搭配指定日文译本。比利时签发的 1968 年版许可不符合日本的 1949 年版国际驾驶许可途径。
德国
授权签发机构
向当地驾照主管部门申请,各市镇的申请安排不同。
版本与有效期
德国签发有效期为 1 年的 1926 年版与 3 年的 1968 年版,两者均受原驾照到期日限制。
谁可以申请
申请人须年满 18 岁,并持符合条件的欧盟/欧洲经济区卡式驾照,或获认可的外国驾照准驾资格。德国纸质驾照须先换成卡式。1968 年版要求通常居住地在德国,或在非 1968 年公约缔约国。
摩托车准驾资格
B196 摩托车许可仅在德国有效。国际驾驶许可须保留实际车辆类别与限制,并与有效原驾照一同携带。

目的地核查

  • 日本认可德国驾照原件搭配指定日文译本。德国签发的 1926 或 1968 年版许可不符合日本的 1949 年版许可途径。
法国
授权签发机构
通过 France Titres(ANTS)的国际驾驶许可网上服务申请。
版本与有效期
法国签发 1968 年版许可,最长有效期为 3 年,原驾照较早到期则提前失效。
谁可以申请
通常居住地须在法国,并持有效法国、摩纳哥、瑞士或符合条件的欧洲经济区驾照。临时离境有专门申请途径;通常居住在海外者不能在法国申请。
摩托车准驾资格
1980 年 3 月 1 日后由汽车驾照等同取得的 A1 不能记入国际驾驶许可。轻型摩托车培训证书仅在法国有效。AM 与 A2 可连同技术限制记入许可。须携带有效原驾照。

目的地核查

  • 前往日本须使用法国驾照原件与指定日文译本。法国签发的 1968 年版许可不符合日本的 1949 年版许可途径。
英国
授权签发机构
持大不列颠或北爱尔兰驾照,亲自到参与服务的 PayPoint 商店申请。
版本与有效期
可申请的公约版本为 1926、1949 和 1968 年版。1926 和 1949 年版有效期为 12 个月;1968 年版为 3 年,或至英国驾照到期,以较早者为准。选择行程目的地认可的版本。
谁可以申请
GOV.UK 要求申请人持正式英国驾照、居住在大不列颠或北爱尔兰,且年满 18 岁。PayPoint 不接受外国、海峡群岛、马恩岛及外交驾照。持旧式纸质驾照申请时,还须出示有效护照原件。
摩托车准驾资格
许可须与原驾照一同携带,并核查摩托车类别与限制代码。大不列颠驾照的 79(3) 代码允许驾驶三轮车,不包括普通两轮摩托车;北爱尔兰的代码可能不同。国际驾驶许可不会增加准驾资格。
奥地利
授权签发机构
奥地利授权 ARBÖ、ÖAMTC 与 VCÖ 签发国际驾驶许可。
版本与有效期
1926 与 1949 年版有效期为 1 年。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奥地利的 1968 年版有效期为 3 年。选择目的地认可的公约版本。
谁可以申请
通过 ÖAMTC 办理须居住在奥地利,持有效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原件,并提供 1 张证件照。无需成为会员。出行前须向所选俱乐部确认申请安排。
摩托车准驾资格
国际驾驶许可补充原驾照,不增加摩托车准驾资格。携带两份文件,保留车辆或变速器限制,确认涵盖要骑的摩托车。租车公司的文件条件也须另行核查。
瑞士
授权签发机构
向所属州的道路交通主管部门或提供签发服务的瑞士旅游俱乐部(Touring Club Suisse)网点申请。
版本与有效期
瑞士签发的国际驾驶许可采用 1968 年公约格式。通常有效期为 3 年;瑞士驾照若较早到期,许可也随之到期。
谁可以申请
持瑞士驾照按所在州的程序申请。苏黎世也接受称为 Führerausweis auf Probe 的试用期驾照,其国际驾驶许可与该驾照同时到期。
摩托车准驾资格
许可须与瑞士驾照原件一同携带,摩托车准驾类别与限制保持不变。许可是已有资格的译本,不会增加摩托车类别。

目的地核查

  • 日本不接受瑞士签发的 1968 年版国际驾驶许可。应按日本独立的访客规定,使用瑞士驾照原件与指定的日文译本,例如 JAF 提供的译本。
斯洛文尼亚
授权签发机构
通过 AMZS 及其公布的签发网点办理。
版本与有效期
AMZS 签发有效期为 1 年的 1949 年版与最长 3 年的 1968 年版。如斯洛文尼亚驾照较早到期,1968 年版也提前失效。
谁可以申请
携斯洛文尼亚驾照、身份证或护照及实体照片申请。可由授权代表代办,包括本人在海外时。驾照遗失或被盗后的补领收据不符合要求。
摩托车准驾资格
须携带本国驾照与国际驾驶许可。斯洛文尼亚 125 代码仅在国内有效,且不会记入任何版本。AMZS 不记入 AM、G 与 F,并说明其 1949 年版的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签注要求完整 A 类资格。
捷克
授权签发机构
向具有扩展权限的市政办事处(obecní úřad obce s rozšířenou působností)申请。
版本与有效期
捷克签发最长有效 1 年的 1949 年版与最长 3 年的 1968 年版,均不得超过原捷克驾照的有效期。行程需要时可同时签发两版。
谁可以申请
本人携有效驾照、身份证明与照片申请。列出所有计划前往的国家,以便办事处选择版本;如需两版,携带 2 张照片。没有永久居留者,可证明因个人或工作原因在一个日历年内在捷克至少停留 185 天而符合资格。
摩托车准驾资格
携带驾照原件,确认摩托车准驾类别及限制涵盖要骑的车辆。国际驾驶许可记录的是已有资格。
西班牙
授权签发机构
通过省级交通办事处向西班牙交通总局(DGT)申请。
版本与有效期
西班牙签发有效期为 1 年的 1949 年版许可。它是补充文件,须与有效原驾照一同携带。
谁可以申请
须通常居住在西班牙,持相同车辆类别的有效驾照,且没有适用的驾驶资格暂停。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须先向 DGT 登记。可网上申请后领取纸质许可,或预约交通办事处办理。
摩托车准驾资格
西班牙持 B 类驾照超过 3 年可骑 A1 摩托车的规定,仅限西班牙境内。不代表在海外具备摩托车资格;须核查驾照与国际驾驶许可上实际记录的摩托车类别。
意大利
授权签发机构
向主管交通办事处 Ufficio Motorizzazione Civile(UMC)申请。
版本与有效期
意大利提供有效期为 1 年的 1949 年版与 3 年的 1968 年版。原驾照较早到期时,两者均提前失效。选择目的地认可的版本。
谁可以申请
持有效意大利驾照,按所属 UMC 的文件与领取说明申请。非欧盟申请人可能还需居留文件。持外国驾照者应在申请前向办事处确认办理途径。
摩托车准驾资格
一般凭 B 类驾照骑 A1 摩托车的许可仅限意大利境内。在海外预订摩托车前,核查实际的摩托车资格,包括另获认可的历史类别。国际驾驶许可不增加资格,须携带有效原驾照。
葡萄牙
授权签发机构
葡萄牙交通运输主管机构(IMT)或葡萄牙汽车俱乐部(ACP)。
版本与有效期
葡萄牙法律规定有 1949 与 1968 年版。两者均最长有效 1 年,原驾照较早到期则更短。选择目的地认可的公约版本。
谁可以申请
持有效葡萄牙或其他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申请。IMT 要求原件、身份证明、税号与照片。ACP 接受按要求提供文件后到分支机构或邮寄申请;向所选签发机构确认办理安排。
摩托车准驾资格
ACP 明确说明,葡萄牙凭汽车驾照骑 125 cc 摩托车的规定不会在国际驾驶许可上产生 A1 资格。核查实际记入的合格摩托车类别,并与有效原驾照一同携带。
挪威
授权签发机构
挪威公路管理局列出的 NAF、KNA 或 MA。
版本与有效期
NAF 提供有效 1 年的 1949 年版或最长 3 年的 1968 年版。原驾照或车辆类别较早到期均可缩短有效期;目的地也可能限制使用时长。
谁可以申请
NAF 接受持有效挪威或其他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且在挪威有永久居住地址的申请人。提供照片与驾照双面复印件,通过订购服务或签发网点申请。电子驾照不能用于申请。
摩托车准驾资格
出国须携带本国实体驾照,挪威 App 不足以替代。国际驾驶许可翻译已有资格,可能记载较少类别,因此仍须遵守原驾照的摩托车限制。
美国
授权签发机构
USAGov 列出的授权签发机构是 AAA 与美国汽车旅行联盟(AATA)。
版本与有效期
AAA 签发 1949 年公约版许可。自生效日起有效期为 1 年,或至美国驾照到期,以较早者为准。AAA 的网上申请会制作并邮寄纸质手册,不签发电子国际驾驶许可。
谁可以申请
向 AAA 申请须年满 18 岁,并持有效美国驾照。AAA 不能根据外国签发的驾照签发国际驾驶许可。
摩托车准驾资格
许可须与美国驾照原件一同携带。确认摩托车资格已正确记录,原有限制仍然适用;国际驾驶许可不会把汽车驾照变成摩托车驾照。

目的地核查

  • 美国驾照与美国签发的国际驾驶许可均不赋予在越南骑行的资格。骑行前须取得相应的越南摩托车驾照。
加拿大
授权签发机构
授权签发机构为加拿大汽车协会(CAA),请联系负责居住地区的分会。
版本与有效期
加拿大许可采用 1949 年公约格式,自签发日起 1 年或加拿大驾照到期时失效,以较早者为准。此有效期不取代目的地更短的访客使用期限。
谁可以申请
申请人须年满 18 岁,持加拿大省或地区签发的有效正式驾照。CAA 当前申请规定不接受暂准、学习及暂停资格的驾照。外国驾照不能用于申请加拿大许可。
摩托车准驾资格
许可须与加拿大驾照原件一同携带。只能签注原驾照已有的车辆类别:仅有汽车类别的许可不会赋予摩托车资格。

目的地核查

  • CAA 提醒,加拿大国际驾驶许可在越南不获认可,须采用其他越南驾照办理途径。
澳大利亚
授权签发机构
澳大利亚汽车协会(AAA)通过各州及领地的汽车俱乐部签发。
版本与有效期
澳大利亚签发的许可采用 1949 年公约格式,有效期为签发日起 12 个月,或至澳大利亚驾照到期,以较早者为准。
谁可以申请
AAA 接受年满 18 岁、持有效澳大利亚州或领地驾照的申请人,包括符合条件的暂准/P 牌持有人。不接受学习许可,以及酒精点火锁、法院命令等特定限制情形。Service NSW 也不接受过渡驾照。外国驾照不符合要求。
摩托车准驾资格
许可须与澳大利亚实体驾照一同携带。摩托车类别与限制仍然适用:符合申请资格不代表获准驾驶更大排量的摩托车,也不会取消驾照限制。

目的地核查

  • 越南驻澳大利亚大使馆表示,澳大利亚签发的国际驾驶许可在越南无效。骑行前须确认相应的越南驾照办理途径。
新西兰
授权签发机构
新西兰汽车协会(NZAA)是新西兰驾照的授权国际驾驶许可签发机构。
版本与有效期
NZAA 仅签发 1949 年公约版许可,自签发日起有效期为 12 个月,或至新西兰驾照到期,以较早者为准。不提供电子版本。
谁可以申请
申请人须年满 18 岁,持有效的正式新西兰驾照。不接受学习、限制及临时纸质驾照。可持有效塑料卡驾照在线或亲自申请;外国签发的驾照不符合资格。
摩托车准驾资格
须携带实体国际驾驶许可与新西兰驾照原件,正确记录摩托车类别与限制。在国内可凭汽车驾照骑轻便摩托车,并不代表在海外具备摩托车资格。

目的地核查

  • NZAA 表示,其 1949 年版许可在越南不获认可。请按自己实际持有的文件,确认越南驾照要求。
日本
授权签发机构
通过警察驾照办事处,向日本驾照登记所在地都道府县的公安委员会申请。
版本与有效期
日本签发有效期为 1 年的 1949 年日内瓦公约许可。原日本驾照到期或被取消时,许可也失效。
谁可以申请
须持符合条件且有效的日本驾照。仅有轻便摩托车类别或临时驾照不能申请;按警察办事处的文件要求办理。
摩托车准驾资格
普通或大型摩托车驾照对应许可的 A 类。保留驾照限制,并与有效原驾照一同携带。

目的地核查

  • 日本的 1949 年版不符合越南通常采用的 1968 年维也纳公约许可途径;其他获认可途径须单独核查。
泰国
授权签发机构
通过泰国陆路运输厅或府级陆路运输办事处申请。
版本与有效期
泰国签发 1949 年日内瓦与 1968 年维也纳两种版本。选择各目的地认可的格式,有效期较长的版本不一定能互相替代。
谁可以申请
须持有效、非临时的泰国驾照,并持续符合该类别条件。部门指南对泰国申请人列出 5 年期或终身驾照,不接受临时泰国驾照。
摩托车准驾资格
驾照与许可均须涵盖摩托车。许可须与有效泰国摩托车驾照原件一同携带;汽车资格不会增加摩托车类别。

目的地核查

  • 日本接受获授权签发的泰国 1949 年版,拒绝泰国 1968 年版。日本访客及居留期限仍然适用。
越南
授权签发机构
向交通警察局、各省交通警察部门或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申请。
版本与有效期
越南签发 1968 年维也纳公约格式,最长有效 3 年,且不得超过原驾照有效期。
谁可以申请
2026 年 7 月规定涵盖有效越南驾照;通过该途径亲自申请的外国人须出示护照与永久居留证。另一路径适用于越南人,或持越南临时或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两类申请人均须持有由越南也加入的条约缔约国签发的有效驾照,并提供经认证的越南语译本、原件及适用居留文件。
摩托车准驾资格
许可类别须与原驾照相符,须与有效摩托车驾照原件一同携带。

目的地核查

  • 越南许可不能在越南境内使用,也不符合日本的国际驾驶许可途径。
中国大陆
授权签发机构
中国大陆没有可依据大陆驾照签发公约国际驾驶许可的授权途径。
版本与有效期
标为国际驾照的商业译本不能证明符合条约国际驾驶许可资格。香港、澳门与台湾有独立的驾照安排。
谁可以申请
本档案按驾照签发地区划分,不按国籍。持有另一个地区符合条件的外国驾照的中国公民,可使用该地区的授权签发程序。
摩托车准驾资格
核查目的地是否认可有效中国摩托车驾照原件,以及是否要求获准译本或当地驾照。译本不会增加摩托车准驾资格。

目的地核查

  • 大陆驾照搭配商业译本不符合日本的访客文件途径;大陆不在其指定翻译替代途径的范围内。
印度
授权签发机构
使用 Form 4A 或书面申请,向所属地区交通办事处(RTO)申请。
版本与有效期
获授权的印度 RTO 许可采用 1949 年日内瓦公约格式。告知签发机构计划前往的国家与停留时间。
谁可以申请
须为印度居民,持有效印度驾照。按 RTO 要求提供护照、适用时的签证、旅行文件与申请材料。
摩托车准驾资格
许可须反映有效原驾照的摩托车资格,并与原件一同携带;不能把只有汽车类别的驾照变成摩托车准驾资格。

目的地核查

  • 日本列明获授权的印度 1949 年版可用于其国际驾驶许可途径,但仍须符合摩托车签注、文件有效期及日本访客或居留期限。
印度尼西亚
授权签发机构
按印度尼西亚国家警察交通总队 Korlantas Polri 的官方程序申请 SIM Internasional。
版本与有效期
Polri 签发有效 3 年、采用 1968 年维也纳公约附件 7 格式的文件。印度尼西亚已签署但未批准该公约,仅凭格式不能确定目的地认可。
谁可以申请
提交与申请类别相符的有效印度尼西亚驾照、有效护照与所需身份证明;公布的程序要求外国申请人使用 KITAP。
摩托车准驾资格
使用匹配的摩托车资格,携带许可与有效原驾照。确认目的地认可该签发机构与文件。

目的地核查

  • 此印度尼西亚 1968 年版不是日本要求的 1949 年版文件。
巴西
授权签发机构
SENATRAN 通过各州或联邦区 DETRAN 办事处,或授权签发机构签发 PID。
版本与有效期
巴西 PID 是纸质的 1968 年维也纳公约手册,自签发日起最长有效 3 年;作为依据的 CNH 或 PPD 较早到期则提前失效。
谁可以申请
有效 CNH 驾照或 PPD 试用许可均可作为签发依据;仅有 ACC 轻便摩托车授权不符合条件。驾照暂停或吊销、交通犯罪定罪及司法禁令均会阻止签发。
摩托车准驾资格
签发机构须在实际持有的类别上盖章或加印。核查摩托车签注,携带有效本国驾照;PID 不会把 PPD 试用许可变成正式驾照。

目的地核查

  • 葡萄牙 OECD/CPLP 途径包括符合条件的巴西驾照:持有人须未满 60 岁,自签发或续期起不得超过 15 年,且有效摩托车类别及葡萄牙最低年龄仍适用。
摩洛哥
授权签发机构
FIA 授权签发机构名录列出 Touring Club du Maroc 为摩洛哥的国际驾驶许可签发机构。
版本与有效期
名录列明 1968 年维也纳公约格式。核查许可印明的到期日及目的地访客期限;仅凭公约格式不能确定可在海外驾驶多久。
谁可以申请
申请人须居住在摩洛哥,持摩洛哥签发的驾照。名录不接受非居民或没有当地驾照的申请。
摩托车准驾资格
许可须与有效摩托车驾照原件一同携带。确认类别涵盖要骑的车辆;许可不会增加准驾资格。

目的地核查

  • 葡萄牙对摩洛哥驾照的双边途径,允许非居民自入境次日起计算,最长驾驶 185 天。
南非
授权签发机构
本国驾照途径的国际驾驶许可由南非汽车协会(AA)签发。
版本与有效期
AA 提供 1949 与 1968 年版,自签发日起分别最长有效一年与 3 年。均不得超过原驾照有效期,目的地访客使用期限也可能更短。
谁可以申请
须持有效南非驾照,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并为每种许可提供一张证件照。AA 要求申请人超过 18 岁,不接受学习驾照。
摩托车准驾资格
AA 认证的是已有车辆类别。须携带有效摩托车驾照原件与国际驾驶许可,并遵守原有限制。

目的地核查

  • 临时访问德国时,携带获认可的 1949 或 1968 年版许可与原驾照,可免于另行提供德文译本。
丹麦
授权签发机构
可到丹麦任何市镇的市民服务中心 Borgerservice 申请。
版本与有效期
丹麦允许 1949 与 1968 两种版本,但两者有效期都为 1 年。不要假定丹麦 1968 年版有效 3 年。向市政部门提供目的地以确认所需版本。
谁可以申请
须持有效丹麦驾照,携驾照与照片亲自到 Borgerservice 申请,并按要求预约。可选择丹麦任何市镇,不受本人住址所在市镇限制。
摩托车准驾资格
许可仅涵盖丹麦驾照已有的车辆类型,不能增加摩托车准驾资格。还须携带丹麦实体驾照,因为丹麦电子驾照 App 仅在国内有效。
瑞典
授权签发机构
瑞典运输署列出的机构包括 Caravan Club、KAK、MHF、M Sverige 和 OK Marknadsservice/Vi Bilägare。
版本与有效期
M Sverige 签发有效 1 年的 1949 年版与最长 3 年的 1968 年版,均不得超过原驾照有效期。提供目的地,以便选择版本。
谁可以申请
须持有效瑞典驾照。M Sverige 要求年满 18 岁,可通过 App、纸质或电子邮件申请,也可到柜台办理。使用 App 还须已在瑞典人口登记。核查所选申请途径的要求,特别是居住在海外时。
摩托车准驾资格
国际驾驶许可翻译已有驾照类别。须与有效瑞典驾照一同携带,原有摩托车限制仍然适用;许可不能增加尚未取得的资格。
芬兰
授权签发机构
由 Autoliitto 签发,Traficom 核查驾驶资格。
版本与有效期
Autoliitto 签发的 1949 与 1968 年版分别最长有效一年与 3 年。原驾照较早到期会缩短许可有效期。
谁可以申请
申请人须年满 18 岁。芬兰居民可持有效芬兰或其他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申请。居住在欧盟/欧洲经济区以外的芬兰驾照持有人也可申请;居住在另一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者须在当地申请。Autoliitto 不能根据非欧盟/欧洲经济区外国驾照签发许可。App 途径要求芬兰驾照及芬兰居住资格,其他符合条件者须采用其他申请途径。
摩托车准驾资格
须携带本国驾照。Autoliitto 不能记入 AM 或 M 轻便摩托车类别,也不能记入 T 或 LT 拖拉机类别。许可不会把轻便摩托车资格变成海外的摩托车准驾资格。
波兰
授权签发机构
通过任何县政府(starostwo powiatowe)向县长(starosta)申请。
版本与有效期
波兰签发最长有效 1 年的 1949 年版与最长 3 年的 1968 年版,均受原驾照到期日限制。行程需要时可申请并同时持有两版。
谁可以申请
任何持有效波兰驾照者均可向任意县政府申请。提交申请表、驾照、照片与付款证明;如需两版,可在一份申请中提出并提供 2 张照片。可按办事处程序亲自、邮寄或通过代表申请。
摩托车准驾资格
波兰持 B 类驾照至少 3 年后,可骑不超过 125 cm³、11 kW 和 0.1 kW/kg 的摩托车,但仅限波兰境内。这不构成海外旅行的摩托车准驾资格。
克罗地亚
授权签发机构
通过 HAK 公布的签发网点办理。
版本与有效期
HAK 签发最长有效 1 年的 1949 年版与最长 3 年的 1968 年版。克罗地亚驾照较早到期时,许可也提前失效。提供目的地,以便选择正确版本。
谁可以申请
须持有效克罗地亚驾照,且不受驾驶禁令约束。持该驾照的外国公民也符合条件。携驾照、身份证或护照及 2 张照片。资格取决于所持驾照,并非仅凭克罗地亚国籍。
摩托车准驾资格
国际驾驶许可翻译本国驾照,不能代替原件或增加摩托车资格。原类别与限制仍然适用。克罗地亚签发的许可本身不赋予在克罗地亚境内骑行的资格。
斯洛伐克
授权签发机构
向地区警察总局的证件部门申请。
版本与有效期
斯洛伐克签发有效期为 1 年的 1949 年版与 3 年的 1968 年版。如行程需要两版,须分别申请。
谁可以申请
只有持斯洛伐克签发的有效驾照者才能取得斯洛伐克国际驾驶许可。携有效身份证明、驾照、照片与费用到警察证件部门申请。主管部门办理后归还原驾照并签发许可。
摩托车准驾资格
许可记录原驾照的准驾资格与限制。把原驾照与旅行文件一同携带,并确认涵盖摩托车。斯洛伐克签发的许可本身不赋予在斯洛伐克境内骑行的资格。
匈牙利
授权签发机构
通过政府证件办事处/Kormányablak 向匈牙利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版本与有效期
1949 年版最长有效 1 年,1968 年版最长 3 年,两者均受原驾照注明的体检有效日期限制。
谁可以申请
持有效匈牙利驾照申请。符合条件的外国驾照也有特定法律途径,但认可条件及文件格式要求不同,须向主管部门确认。亲自申请须提供两张纸质证件照。出发前通过证件办事处申请,并选择计划目的地所需的正确版本。
摩托车准驾资格
国际驾驶许可须与本国原驾照一同携带。匈牙利规定不把纯属国内的准驾类别记入许可,不能借此增加海外摩托车资格或取消原驾照限制。
罗马尼亚
授权签发机构
通过 MAI 服务或驾照柜台向 DGPCI 申请;ACR 也提供俱乐部签发途径。
版本与有效期
DGPCI 签发最长有效 3 年的 1968 年版,受罗马尼亚驾照行政有效期限制。ACR 公布提供 1949 与 1968 年公约文件;需要 1949 年版时,向其核实确切版本与条件。
谁可以申请
DGPCI 要求罗马尼亚驾照在行政上有效,驾驶权未暂停或取消。通过 MAI HUB 或驾照柜台申请。ACR 当前清单要求有效罗马尼亚驾照原件、身份证或护照、2 张照片、申请表与付款;可由合法代表代办。
摩托车准驾资格
某车辆类别若较早到期,会在政府许可上记为限制。保留原有摩托车资格;1968 年版不能当作 1949 年版使用。
希腊
授权签发机构
HATSE(希腊汽车与旅游服务俱乐部),当前提供希腊国际驾驶许可服务的机构。
版本与有效期
HATSE 链接的 FIA/AIT 国家指南列出 1949 与 1968 年版。告知 HATSE 计划目的地,核实行程所需的确切格式与有效期。许可为纸质文件,不以电子形式签发。
谁可以申请
携有效希腊驾照原件、护照或新式身份证及近期照片。所链接的国家指南不接受非居民或没有当地驾照的申请。仅有希腊国籍不能代替所需驾照。
摩托车准驾资格
国际驾驶许可只有与有效原驾照一同使用才有效。希腊 B 类驾照加国内 121 代码,仅能在希腊驾驶 A1 车辆,不构成海外摩托车旅行的 A1 驾照。
爱尔兰
授权签发机构
爱尔兰国家驾驶执照服务处(NDLS);此前由 AA 签发的许可在到期前仍有效。
版本与有效期
爱尔兰签发 1949 与 1926 年版,有效期为 1 年或至原驾照较早到期日。不签发 1968 年版。
谁可以申请
须居住在爱尔兰,持至少还剩 3 个月有效期的正式爱尔兰或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学习许可与非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不符合资格。预约后亲自到 NDLS 中心完成申请。
摩托车准驾资格
许可须与正式驾照原件一同携带。它不增加摩托车类别;确认驾照与许可均涵盖要骑的车辆及限制。能在本国取得某版许可,不代表每个目的地都认可。
卢森堡
授权签发机构
亲自到 Bertrange 或 Ingeldorf 的卢森堡汽车俱乐部(ACL)申请。
版本与有效期
ACL 签发 1949 与 1968 年版。1968 年版最长有效 3 年,驾照较早到期则提前失效;供日本使用的 1949 年版最长有效 1 年。选择行程认可的格式。
谁可以申请
通常居住地须在卢森堡,并持有效欧洲经济区驾照。提供该驾照或近期认证副本、签发不超过 3 个月的卢森堡居住证明与近期证件照。
摩托车准驾资格
许可翻译已有驾照,不增加摩托车类别。许可须与原驾照一同携带,确认摩托车资格与限制适用于要骑的车辆。

目的地核查

  • 前往日本时向 ACL 申请 1949 年版;其标准 1968 年版不符合日本的 1949 年版许可途径。
马来西亚
授权签发机构
马来西亚陆路交通局(JPJ)。
版本与有效期
马来西亚签发有效期为 1 年的 1949 年日内瓦公约许可。
谁可以申请
到 JPJ 州级或分支办事处申请。须年满 18 岁,持有效期还剩超过 1 年的正式驾照(CDL),且未被列入黑名单。暂准驾照(PDL)持有人不能申请。
摩托车准驾资格
核查原驾照的摩托车签注与限制;许可不会增加摩托车资格。携带原驾照与许可,并核实目的地认可条件。
新加坡
授权签发机构
新加坡汽车协会(AA Singapore)。
版本与有效期
AA Singapore 签发有效 1 年的 1949 年日内瓦公约许可,须与有效新加坡驾照一同使用。
谁可以申请
须持有效新加坡驾照。公民及永久居民使用 NRIC;外国人须提供有效期至少还剩 6 个月的就业准证或 FIN 卡。AA 不能根据外国驾照签发许可。
摩托车准驾资格
新加坡摩托车 2、2A 与 2B 类对应国际驾驶许可的 A 类。须携带新加坡实体驾照与许可,遵守其摩托车限制。

目的地核查

  • 许可用于海外访问,不能在新加坡使用,也不适用于迁居另一国家。出发前确认目的地认可的版本。
墨西哥
授权签发机构
墨西哥 Asociación Nacional Automovilística ANA A.C.。
版本与有效期
ANA 提供有效 1 年的 1949 年版与有效 1 或 2 年的 1968 年版。选择目的地认可的公约版本。
谁可以申请
提供有效墨西哥驾照、有效护照、墨西哥身份或居留文件、近期住址证明与照片。ANA 要求原件与复印件。
摩托车准驾资格
许可补充已有驾照。携带有效原件,核查许可是否记录摩托车资格,以及目的地是否认可。
智利
授权签发机构
智利汽车俱乐部(Automóvil Club de Chile)。
版本与有效期
智利的 1949 年版有效期为 1 年,或至智利驾照较早到期日。
谁可以申请
持有效智利驾照的智利公民与居民均可申请。携实体驾照原件、有效智利身份证与纸质照片,到签发网点办理。
摩托车准驾资格
智利 C 类驾照涵盖摩托车。须携带有效原件与许可,出国骑行前核查摩托车签注及任何限制。

查看目的地规定

选择目的地,比较摩托车旅行须知。请结合每项规定,阅读适用地点、车辆与驾照条件。

更新日期:

荷兰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在全欧盟获认可,含非欧盟驾照换发的欧盟驾照。类别须涵盖本车、驾照保持有效,并符合目的地最低年龄。临时驾照或证书不可跨境驾驶,遗失或被盗后的临时替代文件不自动获其他欧盟国家认可。迁居须按目的地另外的驾照规则。

条件与限制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访客;适用车型、有效期与目的地最低年龄。

  • 正式欧盟驾照须保持当前有效。
  • 驾照类别须涵盖摩托车。
  • 符合目的地对该摩托车类别的最低年龄。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临时驾照或证书不可用于跨境驾驶。
  • 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获另一欧盟国家认可。
  • 迁居适用目的地另外的驾照程序。

访客的英国照片驾照

按英国政府指引,普通访荷者持有效英国照片驾照不需 IDP。驾照须涵盖本车,租车公司文件条件另计。

条件与限制

英国照片驾照;访客;有效摩托车资格。

持其他外国摩托车驾照的游客

非荷兰居民的游客可用有效外国摩托车驾照。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以外驾照若类别标记不同于A、B、C、D、E,RDW建议同时携带国际驾驶许可证,并在原驾照签发国取得。另行规定的185天规则,针对迁居荷兰。

条件与限制

持有效外国驾照、涵盖所骑摩托车的非居民游客

  • 该路径适用于非荷兰居民的游客。
  • 有效驾照原件须涵盖摩托车。
  • 非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驾照若类别标记不同于A、B、C、D、E,RDW建议携带国际驾驶许可证。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非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驾照迁居后的185天期限,属于单独的居民规则。

比利时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在全欧盟获认可,含非欧盟驾照换发的欧盟驾照。类别须涵盖本车、驾照保持有效,并符合目的地最低年龄。临时驾照或证书不可跨境驾驶,遗失或被盗后的临时替代文件不自动获其他欧盟国家认可。迁居须按目的地另外的驾照规则。

条件与限制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访客;适用车型、有效期与目的地最低年龄。

  • 正式欧盟驾照须保持当前有效。
  • 驾照类别须涵盖摩托车。
  • 符合目的地对该摩托车类别的最低年龄。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临时驾照或证书不可用于跨境驾驶。
  • 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获另一欧盟国家认可。
  • 迁居适用目的地另外的驾照程序。

访客的英国照片驾照

访客在比利时可用有效英国照片驾照最多六个月,不需 IDP。驾照须涵盖本车,租车公司条件另计。

条件与限制

英国照片驾照;访客;有效摩托车资格。

获认可外国驾照或公约许可证

比利时认可依维也纳、日内瓦公约或双边协议签发的有效非欧盟/欧洲经济区本国驾照,以及获认可的维也纳/日内瓦国际驾驶许可证。保持摩托车类别有效,使用许可证时携本国驾照原件。联邦指引允许在比利时登记尚未满185天前使用这些文件;登记期限与一般访客入境日期分别计算。获认可可驾驶,本身不意味着可以换照。

条件与限制

有效获认可非欧盟/欧洲经济区摩托车驾照或公约国际驾驶许可证;获认可签发方与文件格式。

  • 获认可维也纳/日内瓦本国驾照或国际驾驶许可证,或双边协议认可的本国驾照。
  • 摩托车类别与本国驾照原件持续有效。
  • 联邦指引的185天期限从比利时登记起算。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驾驶认可与换照资格分别处理。
  • 换照申请的翻译与居住证明要求,不得当作一般访客要求。

德国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在全欧盟获认可,含非欧盟驾照换发的欧盟驾照。类别须涵盖本车、驾照保持有效,并符合目的地最低年龄。临时驾照或证书不可跨境驾驶,遗失或被盗后的临时替代文件不自动获其他欧盟国家认可。迁居须按目的地另外的驾照规则。

条件与限制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访客;适用车型、有效期与目的地最低年龄。

  • 正式欧盟驾照须保持当前有效。
  • 驾照类别须涵盖摩托车。
  • 符合目的地对该摩托车类别的最低年龄。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临时驾照或证书不可用于跨境驾驶。
  • 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获另一欧盟国家认可。
  • 迁居适用目的地另外的驾照程序。

访客的英国照片驾照

英国政府查询工具说明,持有效英国照片驾照访德最多六个月可不带 IDP,驾照须涵盖摩托车。德国另外的外国驾照六个月期限从建立通常居所开始,不是普通游客入境起算限制。租车公司文件要求另计。

条件与限制

英国照片驾照;英国工具对最多六个月访问的免 IDP 指引;德国法另定摩托车资格与居留规则。

其他外国驾照:按需携国际驾驶许可证或译本

临时访客可依有效外国正式驾照的摩托车类别骑行,遵守限制;非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须符合德国最低年龄。携带原件;附获接受的1926、1949或1968年式国际驾驶许可证,可免另备德文译本。否则须核查获认可的翻译路径。德国豁免安道尔、香港、摩纳哥、新西兰、圣马力诺、瑞士与塞内加尔驾照翻译。六个月期限从建立通常居所起算。

条件与限制

持外国正式摩托车驾照的临时访客;非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适用德国最低年龄

  • 该访客路径以未在德国建立通常居所为前提。
  • 携有效正式驾照原件,并遵守其限制。
  • 驾照须涵盖摩托车。
  • 非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持有人须符合德国相应类别最低年龄。
  • 获接受的1926、1949或1968年式国际驾驶许可证须与原驾照同时携带;可免另行翻译。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不接受学习或临时驾照。
  • 非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六个月期限,从建立通常居所起算,并非一般游客抵达日。

法国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在全欧盟获认可,含非欧盟驾照换发的欧盟驾照。类别须涵盖本车、驾照保持有效,并符合目的地最低年龄。临时驾照或证书不可跨境驾驶,遗失或被盗后的临时替代文件不自动获其他欧盟国家认可。迁居须按目的地另外的驾照规则。

条件与限制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访客;适用车型、有效期与目的地最低年龄。

  • 正式欧盟驾照须保持当前有效。
  • 驾照类别须涵盖摩托车。
  • 符合目的地对该摩托车类别的最低年龄。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临时驾照或证书不可用于跨境驾驶。
  • 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获另一欧盟国家认可。
  • 迁居适用目的地另外的驾照程序。

访客的英国照片驾照

按英国政府指引,普通访法者持有效英国照片驾照不需 IDP。驾照须涵盖本车,租车公司文件条件另计。

条件与限制

英国照片驾照;访客;有效摩托车资格。

非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法文、译本或国际驾驶许可证

短期访问不足185天时,法国接受以法文书写的有效非欧盟/欧洲经济区摩托车驾照,或附国际驾驶许可证、官方法文译本的驾照。境外制作译本须认证或附加证明书;法国境内制作须来自授权译员或签发国大使馆。所有医疗限制仍须遵守。英国驾照另有文件例外。

条件与限制

持有效非欧盟/欧洲经济区摩托车驾照的短期访客

  • 短期停留必须不足185天。
  • 该路径针对欧盟/欧洲经济区以外签发的驾照。
  • 现行驾照须涵盖摩托车,其医疗限制仍然适用。
  • 使用法文驾照、获接受的国际驾驶许可证或官方法文译本,并符合所列认证规则。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居民与学生身份适用其他规则。
  • 英国签发驾照另有文件例外。

英国

大不列颠:欧盟/欧洲经济区访客

持有效欧盟/欧洲经济区正式驾照的访客,可在进入大不列颠后驾驶最多12个月。摩托车驾驶资格须保持有效,并携带车辆保险证明。

条件与限制

英格兰、苏格兰与威尔士

持欧盟/欧洲经济区正式摩托车驾照的访客

  • 访客期限:进入大不列颠起最多12个月。

大不列颠:其他外国驾照

持其他国家有效正式驾照的访客,可在最后一次进入大不列颠起12个月内,驾驶其驾照列明的摩托车。

条件与限制

英格兰、苏格兰与威尔士

持非欧盟/欧洲经济区正式摩托车驾照的访客

  • 访客期限:最后一次进入大不列颠起最多12个月。

北爱尔兰:大不列颠/欧洲经济区驾照

持有效大不列颠/欧洲经济区正式驾照的访客,可驾驶其涵盖类别的摩托车。须符合北爱尔兰最低年龄。由非欧洲经济区驾照换领的欧洲经济区驾照,另有12个月限制。

条件与限制

访问北爱尔兰的大不列颠/欧洲经济区驾照持有人

北爱尔兰:其他外国驾照

访客可持有效外国正式驾照,或具相应摩托车资格的公约国际驾驶许可证,自进入英国起使用最多12个月。国际驾驶许可证须为规定的多语言册本。名为“international driving licence”的文件,并非有效驾驶资格证明。

条件与限制

持大不列颠/欧洲经济区以外驾照的访客

  • 访客期限:进入英国起最多12个月。

奥地利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在全欧盟获认可,含非欧盟驾照换发的欧盟驾照。类别须涵盖本车、驾照保持有效,并符合目的地最低年龄。临时驾照或证书不可跨境驾驶,遗失或被盗后的临时替代文件不自动获其他欧盟国家认可。迁居须按目的地另外的驾照规则。

条件与限制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访客;适用车型、有效期与目的地最低年龄。

  • 正式欧盟驾照须保持当前有效。
  • 驾照类别须涵盖摩托车。
  • 符合目的地对该摩托车类别的最低年龄。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临时驾照或证书不可用于跨境驾驶。
  • 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获另一欧盟国家认可。
  • 迁居适用目的地另外的驾照程序。

访客的英国照片驾照

按英国政府指引,普通访奥者持有效英国照片驾照不需 IDP。驾照须涵盖本车,租车公司文件条件另计。

条件与限制

英国照片驾照;访客;有效摩托车资格。

获认可外国摩托车驾照:临时访客

未在奥地利居住的访客,可持奥地利认可公约或运输共同体路径国家签发的有效摩托车驾照,自入境起使用最多12个月。一般最低年龄18岁,A1为16岁。携本国驾照原件;若既非德文,又不符合获认可本国驾照格式,还须携合资格1926、1949或1968年式国际驾驶许可证,或授权俱乐部、签发国外交机关译本。迁居则适用单独的六个月领照程序。

条件与限制

持合资格公约或运输共同体管辖地区有效驾照的非居民摩托车访客;须符合原类别、驾照有效性与奥地利年龄要求。

  • 此访客路径要求未在奥地利居住。
  • FSG第23(5)条合资格签发方:1926年巴黎、1949年日内瓦、1968年维也纳,或运输共同体条约。
  • 入境起最多12个月;最低年龄18岁,A1为16岁。
  • 携本国驾照原件;若既非德文,又非获接受的本国格式,须合资格公约国际驾驶许可证或指定认可译本。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国际驾驶许可证不会增加摩托车类别。
  • 访客期限与建立居所后的六个月程序分别处理。

瑞士

访客的英国照片驾照

按英国政府指引,普通访瑞士者持有效英国照片驾照不需 IDP。驾照须涵盖本车,租车公司文件条件另计。

条件与限制

英国照片驾照;访客;有效摩托车资格。

外国摩托车驾照:可读类别与年龄

瑞士认可有效外国驾照中以拉丁字母明确标明的摩托车类别,须符合瑞士类别最低年龄。需要翻译时,携有效1926、1949或1968年公约国际驾驶许可证及对应本国驾照,或官方法、德、意、英文译本;姓名须可用罗马字母阅读。在瑞士居留超过12个月,期间未曾连续在国外超过三个月,则须瑞士驾照。

条件与限制

持有效外国正式摩托车驾照的访客;适用瑞士类别最低年龄

  • 有效驾照须涵盖摩托车。
  • 类别须以拉丁字母明确、清楚列出。
  • 符合瑞士该类别最低年龄。
  • 需要官方译本时,使用法、德、意或英文。
  • 有效公约国际驾驶许可证可采用1926、1949或1968年格式,须与对应有效本国驾照同时携带。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在瑞士居留超过12个月,且未连续在国外超过三个月,须取得瑞士驾照。

斯洛文尼亚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在全欧盟获认可,含非欧盟驾照换发的欧盟驾照。类别须涵盖本车、驾照保持有效,并符合目的地最低年龄。临时驾照或证书不可跨境驾驶,遗失或被盗后的临时替代文件不自动获其他欧盟国家认可。迁居须按目的地另外的驾照规则。

条件与限制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访客;适用车型、有效期与目的地最低年龄。

  • 正式欧盟驾照须保持当前有效。
  • 驾照类别须涵盖摩托车。
  • 符合目的地对该摩托车类别的最低年龄。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临时驾照或证书不可用于跨境驾驶。
  • 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获另一欧盟国家认可。
  • 迁居适用目的地另外的驾照程序。

访客的英国照片驾照

按英国政府指引,普通访问斯洛文尼亚者持有效英国照片驾照不需 IDP。驾照须涵盖本车,租车公司文件条件另计。

条件与限制

英国照片驾照;访客;有效摩托车资格。

外国驾照:公约格式与居留规则

斯洛文尼亚外国文件规则要求有效外国本国驾照;若不符合维也纳道路交通公约,还须有效外国主管机关或组织签发的国际驾驶许可证。保持摩托车类别并符合当地最低年龄。居留期限另列:合资格外国居民通常从登记居所起一年;居住或曾居住国外的斯洛文尼亚国民,有另行表述的两年规则。有效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自有认可路径。

条件与限制

外国摩托车驾照文件要求;另行定义的居民路径与欧盟/欧洲经济区认可。

  • 涵盖摩托车的有效本国驾照原件。
  • 本国驾照若不符合维也纳公约,还须携外国主管机关或组织签发的有效国际驾驶许可证。
  • 符合斯洛文尼亚类别最低年龄;无相关外国驾驶禁令。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不能将居所登记起一年的期限,当作一般游客抵达限制。
  • 外国居民互惠与单独的斯洛文尼亚国民规则,不得合并。
  • 法条一般国际驾驶许可证措辞,不代表每种册本格式或签发方都合格。

捷克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在全欧盟获认可,含非欧盟驾照换发的欧盟驾照。类别须涵盖本车、驾照保持有效,并符合目的地最低年龄。临时驾照或证书不可跨境驾驶,遗失或被盗后的临时替代文件不自动获其他欧盟国家认可。迁居须按目的地另外的驾照规则。

条件与限制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访客;适用车型、有效期与目的地最低年龄。

  • 正式欧盟驾照须保持当前有效。
  • 驾照类别须涵盖摩托车。
  • 符合目的地对该摩托车类别的最低年龄。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临时驾照或证书不可用于跨境驾驶。
  • 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获另一欧盟国家认可。
  • 迁居适用目的地另外的驾照程序。

访客的英国照片驾照

按英国政府指引,普通访捷者持有效英国照片驾照不需 IDP。驾照须涵盖本车,租车公司文件条件另计。

条件与限制

英国照片驾照;访客;有效摩托车资格。

外国公约驾照或许可证

捷克法律认可符合1949年日内瓦或1968年维也纳公约的有效外国本国驾照,或依任一公约签发的有效外国国际驾驶许可证。外国1949年式自签发一年有效,1968年式三年有效,均须在有效摩托车资格范围内,并携基础本国驾照。不符合格式本国驾照的官方捷克文翻译例外,仅限持外交部证件证明外交或类似特权者,并非一般游客翻译路径。

条件与限制

符合获认可公约格式的有效外国摩托车驾照或国际驾驶许可证;欧盟/欧洲经济区认可另列。

  • 1949年日内瓦或1968年维也纳公约外国本国驾照或国际驾驶许可证。
  • 外国1949年式在签发一年内;外国1968年式在三年内。
  • 有效摩托车类别及基础本国驾照。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捷克签发的国际驾驶许可证,不确立在捷克驾驶资格。
  • 特殊官方捷克文翻译路径,须持外交部证件证明指定特权。
  • 此一般法定国际驾驶许可证路径未列出1926年式。

西班牙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在全欧盟获认可,含非欧盟驾照换发的欧盟驾照。类别须涵盖本车、驾照保持有效,并符合目的地最低年龄。临时驾照或证书不可跨境驾驶,遗失或被盗后的临时替代文件不自动获其他欧盟国家认可。迁居须按目的地另外的驾照规则。

条件与限制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访客;适用车型、有效期与目的地最低年龄。

  • 正式欧盟驾照须保持当前有效。
  • 驾照类别须涵盖摩托车。
  • 符合目的地对该摩托车类别的最低年龄。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临时驾照或证书不可用于跨境驾驶。
  • 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获另一欧盟国家认可。
  • 迁居适用目的地另外的驾照程序。

访客的英国照片驾照

按英国政府指引,普通访西班牙者持有效英国照片驾照不需 IDP。驾照须涵盖本车,租车公司文件条件另计。

条件与限制

英国照片驾照;访客;有效摩托车资格。

第三国驾照:匹配文件路径

西班牙对非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有多条路径:符合公约的本国驾照、西班牙文驾照或附官方西班牙文译本,或适用国际驾驶许可证、条约路径。其国际驾驶许可证条文列出1949年式,以及参加相关公约、但未加入1949年日内瓦公约国家的1926或1968年式。驾照须有效、涵盖摩托车,并符合西班牙类别最低年龄。未建立通常居所时,一般期限为合法入境起六个月。使用国际驾驶许可证时须携原驾照和护照;条约条件可能不同。

条件与限制

持第21条或适用条约认可的非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之访客

  • 核查第21条哪条文件路径或哪项条约适用于驾照。
  • 保持原驾照摩托车驾驶资格有效。
  • 符合西班牙同等类别最低年龄。
  • 一般非居民期限最多六个月。
  • 一般访客期限从合法进入西班牙起算。
  • 国际驾驶许可证须与外国驾照原件及护照同时携带。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适用条约可能规定不同条件。
  • 迁居西班牙后开始适用单独的通常居所规则。

意大利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在全欧盟获认可,含非欧盟驾照换发的欧盟驾照。类别须涵盖本车、驾照保持有效,并符合目的地最低年龄。临时驾照或证书不可跨境驾驶,遗失或被盗后的临时替代文件不自动获其他欧盟国家认可。迁居须按目的地另外的驾照规则。

条件与限制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访客;适用车型、有效期与目的地最低年龄。

  • 正式欧盟驾照须保持当前有效。
  • 驾照类别须涵盖摩托车。
  • 符合目的地对该摩托车类别的最低年龄。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临时驾照或证书不可用于跨境驾驶。
  • 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获另一欧盟国家认可。
  • 迁居适用目的地另外的驾照程序。

访客的英国照片驾照

按英国政府指引,普通访意者持有效英国照片驾照不需 IDP。驾照须涵盖本车,租车公司文件条件另计。

条件与限制

英国照片驾照;访客;有效摩托车资格。

非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携国际驾驶许可证或意大利文译本

一般非欧盟/欧洲经济区访客路径,须携有效摩托车驾照,另附驾照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公约国际驾驶许可证,或官方意大利文译本。驾照须涵盖摩托车。国际公约可能有特定例外。一年限制针对在意大利取得居留后的时间,并非一般假期抵达日期。

条件与限制

依意大利第135条一般路径,持非欧盟/欧洲经济区摩托车驾照的访客

  • 这是欧盟/欧洲经济区以外驾照的一般路径。
  • 保持原摩托车驾驶资格有效。
  • 原驾照须与合资格有效国际驾驶许可证,或官方意大利文译本同时携带。
  • 在意大利居留超过一年后,一般路径结束。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国际公约可能提供特定例外。
  • 在意大利居留超过一年后,此一般路径结束。

葡萄牙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在全欧盟获认可,含非欧盟驾照换发的欧盟驾照。类别须涵盖本车、驾照保持有效,并符合目的地最低年龄。临时驾照或证书不可跨境驾驶,遗失或被盗后的临时替代文件不自动获其他欧盟国家认可。迁居须按目的地另外的驾照规则。

条件与限制

有效正式欧盟摩托车驾照;访客;适用车型、有效期与目的地最低年龄。

  • 正式欧盟驾照须保持当前有效。
  • 驾照类别须涵盖摩托车。
  • 符合目的地对该摩托车类别的最低年龄。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临时驾照或证书不可用于跨境驾驶。
  • 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获另一欧盟国家认可。
  • 迁居适用目的地另外的驾照程序。

访客的英国照片驾照

访客在葡萄牙可用有效英国照片驾照最多 185 天,不需 IDP。驾照须涵盖本车,租车公司文件条件另计。

条件与限制

英国照片驾照;访客;有效摩托车资格。

公约或互惠驾照:185天游客路径

葡萄牙对符合公约、双边或互惠认可条件的外国驾照,一般允许非居民游客骑行最多185天,从入境次日起算。确认IMT认可签发方,且有效驾照涵盖摩托车。建立居所另有规则。某些OECD/CPLP驾照若符合年龄、有效期及签发日期条件,可适用更广的认可路径。

条件与限制

摩托车驾照符合葡萄牙公约、双边或互惠认可路径的非居民游客

  • 签发方与文件须符合公约、双边或互惠认可路径。
  • 现行驾照须涵盖摩托车。
  • 该路径适用于非居民游客。
  • 最长期限185天。
  • 从进入葡萄牙的次日起计算期限。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此一般游客期限不代表所有OECD/CPLP驾照持有人的情况。
  • 居民与换照规则另列。

合资格OECD/CPLP驾照:签发方与年龄条件

葡萄牙也认可合资格OECD/CPLP签发的驾照,居民也适用。签发方须有相关公约或双边协议,持有人须未满60岁,且签发或续期至今不超过15年。驾照须有效、不受驾驶禁令限制、涵盖摩托车,并符合葡萄牙类别最低年龄。该路径取决于驾照签发国,而非国籍,且仅适用于葡萄牙。

条件与限制

合资格OECD/CPLP国家签发的摩托车驾照持有人;访客或居民

  • 驾照签发方须在此OECD/CPLP认可规则范围内,且有相关公约或双边协议。
  • 持有人须未满60岁。
  • 签发或续期至今不得超过15年。
  • 驾照须涵盖摩托车。
  • 符合葡萄牙该类别最低年龄。
  • 驾照须保持有效,不得被扣押、暂停、过期或吊销。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此葡萄牙许可不会自动适用于其他国家。
  • 单凭持有人国籍不能确立资格。

挪威

访客的英国照片驾照

按英国政府指引,普通访挪者持有效英国照片驾照不需 IDP。驾照须涵盖本车,租车公司文件条件另计。

条件与限制

英国照片驾照;访客;有效摩托车资格。

欧洲经济区驾照与换照来源例外

有效欧盟/欧洲经济区摩托车驾照可用,但须符合挪威健康要求。不认可仅限本国类别。由非欧洲经济区驾照换领者,通常保留原签发方规则及三个月限制;适用指定的较早居留或十年驾驶资格例外。

条件与限制

有效正式欧洲经济区摩托车类别;英国与瑞士驾照按欧洲经济区驾照处理。

  • 保持驾照与摩托车资格有效;符合挪威健康要求。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非欧洲经济区换照来源须核查原签发国;例外包括符合条件的2013年1月19日前居所/驾照,或在挪威居住前已连续十年持欧洲经济区驾驶资格。
  • 本国汽车驾照附带摩托车特许,不会产生获国际认可类别。

其他外国驾照:通常三个月

合资格非欧洲经济区摩托车驾照,通常从抵达起使用三个月。采用获接受的1949/1968年文件格式,以及任何必要国际驾驶许可证或认证译本。持居留许可,并有超过三个月的挪威雇佣合同,可使用最多六个月;两者均须携带。

条件与限制

非欧洲经济区临时摩托车访客;有效类别及挪威最低年龄。

  • 无照片、非拉丁字母或非国际类别文件,须国际驾驶许可证。
  • 非缔约方驾照须符合公约/欧洲经济区格式;非英/法/德文者须1949/1968年式国际驾驶许可证。
  • 一般临时使用:抵达起最多三个月。
  • 最多六个月须居留许可与超过三个月的挪威雇佣合同;两者均须携带。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英国/瑞士、乌克兰保护及斯瓦尔巴规则另列。
  • 通常居所另从人口登记开始计算三个月。
  • 日本一年特许涵盖汽车;日本摩托车驾照使用仍为三个月。

美国

访客驾照:逐州检查

美国各州 IDP 要求不同,联系沿途各州机动车机关,出发前在驾照签发国办所需许可。携有效本车准驾驾照,租车公司可能另需文件。永久居民按居住州规则。

条件与限制

美国;各州各自规定

访问美国各州的外国驾照持有人;适用州及摩托车类别规定。

加拿大

访客驾照:各省与地区规定

加拿大访客驾照与 IDP 要求由各省或地区制定。沿途每省都查驾照机关,携有效本车准驾驾照。租车公司可另设更严的年龄、经验与 IDP 条件,迁居加拿大按该省居民程序。

条件与限制

加拿大;各省或地区规定

外国摩托车驾照持有人;适用省或地区及访客身份。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访客驾照与居留限制

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非居民可使用依通常居住地法律签发的有效驾照,自最后入省起最多六个月。骑行时须携带,并应警方要求出示。遵守摩托车类别和限制,车辆须妥善登记。成为该省居民后,则触发单独的90天领照期限。加拿大其他省自行规定规则。

条件与限制

加拿大;仅限不列颠哥伦比亚省

非居民摩托车访客;依通常居住地法律签发的有效驾照;须符合法定车辆登记范围

  • 访客期限:最后一次进入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起最多6个月。
  • 新居民期限:成为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居民后90天。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并非加拿大全国规则
  • 学生与季节农业工人另有法定适用路径

澳大利亚

新南威尔士州:海外摩托车驾照

新南威尔士州游客与临时海外访客,可用涵盖本车的当前海外驾照最多六个月。保持访客身份和有效驾驶权,随身带照;非英文另带英文译本或 IDP。新西兰驾照持有人、居海外澳大利亚公民及澳大利亚永久居民,适用三个月规则。

条件与限制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

当前海外摩托车驾照;新南威尔士州访客与居住规定。

  • 新南威尔士州临时海外访客途径最多 6 个月。
  • 海外驾照类别须涵盖本摩托车。
  • 携带海外驾照原件。
  • 非英文驾照另携英文翻译或 IDP。
  • 须维持临时海外访客身份。
  • 不得被取消资格、暂停或撤销驾照,或撤回访客驾驶权。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澳大利亚其他州与领地各定访客驾照规则。
  • 新南威尔士州三个月规则适用于新西兰驾照持有人、居海外澳大利亚公民与澳大利亚永久居民。

新西兰

海外摩托车驾照:12 个月规则

持当前有效且涵盖本车的海外摩托车驾照,可从最近一次抵达新西兰起骑最多 12 个月。携带实体驾照,非英文者另带认可英文译本或 IDP。超过海外驾照期限须转换新西兰摩托车驾照,汽车驾照较长期限不适用摩托车。

条件与限制

当前有效海外摩托车驾照;适用车型及新西兰驾照条件。

  • 海外摩托车驾照可用最多 12 个月。
  • 海外摩托车驾照期限从最近一次抵达新西兰起算。
  • 海外摩托车驾照须当前有效。
  • 携带海外摩托车驾照实体原件。
  • 非英文驾照需认可英文译本,或认可的英文公约 IDP。
  • 已签发的新西兰驾照优先于海外驾照,须遵守其条件。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海外汽车驾照延期不适用于摩托车。
  • 可用刚过期驾照申请转换,不代表可持过期驾照骑行。

日本

1949 IDP 或指定日文翻译

日本接受合格缔约辖区授权签发的 1949 日内瓦公约纸本 IDP,须明确签注摩托车类别。可驾驶期限以符合条件入境后一年或文件到期较早者为限。登记居民离境不足三个日历月返回,不会重启期限。原驾照加指定日文译本的替代途径适用于瑞士、德国、法国、比利时、摩纳哥与台湾。

条件与限制

合格外国摩托车驾照;文件途径依签发辖区及入境/居留经历。

  • IDP 途径采用 1949 日内瓦公约。
  • IDP 途径须携带授权签发的纸本原件。
  • 车辆类别签注须明确涵盖本摩托车。
  • 可驾驶期止于合格入境后一年或文件到期,以较早者为准。
  • 替代驾照途径须由签发机关、领事机关或指定机构提供日文翻译。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IDP 途径不接受 1968 版或数字 IDP。
  • 按 2026 年 4 月 1 日名单,指定翻译途径仅限瑞士、德国、法国、比利时、摩纳哥和台湾。
  • 登记居民离境不足三个日历月就返回,不会重启一年期限。

印度RTO签发的1949年式许可证

日本警方列明,获授权的印度RTO签发1949年日内瓦许可证适用于其国际驾驶许可证路径。纸本须签注摩托车类别,并与基础驾照一同保持有效。日本入境与居留限制仍适用;仅限汽车的许可证不授权骑摩托车。

条件与限制

使用印度签发驾照的摩托车访客;须符合文件路径及目的地条件。

泰国许可证:接受1949年式,不接受1968年式

泰国签发两种公约格式,但日本警方将泰国DLT签发的1949年日内瓦许可证标为有效,将1968年维也纳许可证标为在日本无效。使用获授权、签注摩托车类别的1949年纸本,并携带有效泰国驾照原件。日本通常的入境及居留限制,与许可证届满时间分别计算。

条件与限制

使用泰国签发驾照的摩托车访客;须符合文件路径及目的地条件。

越南1968年式许可证在日本无效

日本警方现行指引明确将越南1968年维也纳许可证列为在日本无效。越南也不在原驾照加指定日文译本路径的六个管辖地区内。不能仅凭这些文件预订摩托车骑行。其他合资格领照或授权国际驾驶许可证路径,须单独核查资格。

条件与限制

使用越南签发驾照的摩托车访客;须符合文件路径及目的地条件。

印度尼西亚1968年式许可证不是日本所接受的1949年式

Korlantas Polri签发的SIM Internasional采用1968年维也纳格式,日本国际驾驶许可证路径不接受该格式。印度尼西亚也不在日本原驾照加指定译本路径的六个管辖地区内。仅凭这些文件,不能在日本合法骑摩托车;其他可能合资格的路径须另行核查。

条件与限制

使用印度尼西亚签发驾照的摩托车访客;须符合文件路径及目的地条件。

中国大陆驾照加译本仍不足

中国大陆没有基于其驾照的获授权公约国际驾驶许可证签发路径,大陆驾照也不在日本六个管辖地区的指定译本替代路径内。中国驾照加商业国际驾照译本,不符合这些访客路径。若另持合资格外国驾照或国际驾驶许可证,答案不由国籍决定。

条件与限制

使用中国大陆签发驾照的摩托车访客;须符合文件路径及目的地条件。

泰国

英国摩托车驾照与 1968 IDP

英国访客应携带英国签发的 1968 IDP 与有效英国摩托车驾照。资格须涵盖摩托车或踏板车,并符合排量限制,保险须保障计划骑行。居民可依当地程序申请泰国驾照。

条件与限制

英国摩托车驾照;访客;正确车型资格与保险。

荷兰摩托车驾照与 IDP

持荷兰摩托车驾照的访客须带有效原照、涵盖本车的 IDP 与护照。ANWB 列泰国接受 1949、1968 两版,建议 1968。汽车驾照不涵盖一般租赁摩托车或较大踏板车。

条件与限制

荷兰摩托车驾照;荷兰居民访问泰国。

  • 此访客途径适用荷兰签发驾照。
  • 有效驾照原件与 IDP 都须涵盖本车。
  • 携荷兰摩托车驾照原件、摩托车签注 IDP 与护照。
  • ANWB 列 1949 与 1968 都可接受,建议 1968。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IDP 不给汽车驾照增加摩托车资格。
  • 长期停留及泰国居住按适用泰国驾照程序。

东盟本国摩托车驾照

临时访问泰国时,东盟认可范围包含东盟主管机关签发、有效正式本国驾照中的摩托车类别。临时、暂准及学习驾照除外。非英语驾照须携认证英文译本。泰国政府指引确认外国访客的东盟驾照认可,DLT指引也明确包括摩托车。车辆进口许可、租赁条件与保险须另查。

条件与限制

持东盟主管机关签发有效正式本国摩托车驾照的临时访客;原驾照须涵盖摩托车;临时、暂准及学习驾照除外;非英语驾照须携认证英文译本。车辆进口许可、租赁条件与保险另行处理。

越南

英国摩托车驾照、1968 IDP 与保险

英国访客在越南骑车须带 1968 IDP 及涵盖本车的有效英国驾照。许可证不会增加准驾资格,须有第三者保险,并保留租赁、旅行保险条件与订单。

条件与限制

英国摩托车驾照;访客;正确车型资格及第三者保险。

美国签发的驾照与许可证不能用于在越南骑车

美国国务院说明,美国驾照与美国签发的国际驾驶许可证在越南驾驶无效。骑行前须取得合适的越南摩托车驾照。租车公司把踏板车交给你,不代表已经具备合法驾驶资格。

条件与限制

采用本条说明所列驾照签发地与文件路径的摩托车访客。

澳大利亚签发的许可证在越南无效

越南驻澳大利亚大使馆说明,澳大利亚尚未批准1968年维也纳公约,因此澳大利亚签发的国际驾驶许可证在越南无效。澳大利亚驾照及其1949年式许可证,不能据此确立当地摩托车资格。骑行前须核查合适的越南领照路径。

条件与限制

采用本条说明所列驾照签发地与文件路径的摩托车访客。

加拿大与新西兰1949年式许可证不能用于越南

CAA与新西兰AA都提醒,其1949年公约国际驾驶许可证在越南不获认可。不能引用英国或荷兰1968年式许可证的例子,证明加拿大或新西兰1949年式许可证能在当地骑摩托车。须按自己的实际文件路径核查越南领照要求。

条件与限制

采用本条说明所列驾照签发地与文件路径的摩托车访客。

越南一般外国许可证路径须来自维也纳公约缔约方

越南一般外国国际驾驶许可证路径,须有公约成员签发的有效1968年维也纳许可证,以及成员国签发、涵盖摩托车的有效本国驾照。两者都要携带。日本或印度签发的1949年式不符合该路径;Polri签发1968年式也不足以推定资格,因为印度尼西亚未批准公约。其他条约认可或越南驾照路径,须各自核查。

条件与限制

采用越南一般1968年维也纳国际驾驶许可证路径的摩托车访客;许可证及对应本国驾照须有效,且由公约缔约方签发。其他条约认可路径须另查。

中国大陆

中国大陆:本地驾照与临时许可途径

中国大陆需适当中国驾驶许可与有效保险。上海、北京针对境内租赁车辆的临时许可只涵盖 C1/C2 汽车,不授权租赁摩托车。临时进口的自有摩托车另有许可途径,须同时匹配外国驾照类别和进口车辆。携许可、原驾照与中文翻译,并守当地禁限摩规定。

条件与限制

中国大陆;上海与北京临时许可指引

外国驾照持有人;境内租汽车与临时进口自用车分属不同途径。

  • 临时许可类别须同时符合外国驾照及临时进口车辆。
  • 中国临时许可须与外国驾照及中文翻译同带。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境内租赁 C1/C2 临时许可不涵盖租用摩托车。
  • IDP 不代替所需中国驾驶许可。

印度

英国摩托车驾照与 1949 IDP

英国驾照途径须出发前取得 1949 IDP,并与有效英国驾照同带。许可证须包含原驾照涵盖的摩托车类别,1949 公约仅认可签发类别。访客驾驶期间依印度各邦不同,沿途每邦都用当地驾照机关规定。

条件与限制

印度;访客期限依各邦规定。

有效正式英国摩托车驾照;授权签发且涵盖本车的 1949 许可证;普通访客。

  • 此文件途径适用于英国签发驾照。
  • 英国驾照原件须保持当前有效。
  • 英国驾照与 IDP 须涵盖该摩托车类别。
  • 英国至印度这条途径使用授权签发的 1949 IDP。
  • 携带英国摩托车驾照和 1949 IDP 原件。
  • 采用沿途印度各邦规定的访客驾驶期限。
  • 驾驶权不得被暂停或撤销。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仅汽车驾照或许可证不准骑摩托车。
  • IDP 不增加摩托车资格,也不取消原驾照限制。

印度尼西亚

英国摩托车驾照与 1968 IDP

单独英国国内驾照不获印度尼西亚认可。须依英国政府查询工具取得英国签发 1968 IDP,且摩托车资格与本车匹配。持 KITAS 有限居留许可的居印英国公民可走当地驾照申请程序。租赁与旅行保险条件另计。

条件与限制

英国摩托车驾照;英国授权 1968 许可证;访客或适用 KITAS 当地驾照途径。

  • 英国驾照与许可证须有该摩托车资格。
  • 携有效英国摩托车驾照原件与英国签发的 1968 IDP。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仅英国国内驾照不够。
  • 汽车驾照不能透过 IDP 增加摩托车资格。

巴西

认可外国驾照:180 天访客途径

巴西认可外国驾照途径自入境起最多 180 天,且不得超过原驾照有效期。带有效驾照、身份证明与入境日期证据;维也纳公约途径还须有效 IDP。驾照须涵盖摩托车,访客期后继续骑行,须按 DETRAN 相应程序办巴西驾照。

条件与限制

年满 18 岁、持适用认可国际公约或协议涵盖的有效外国摩托车驾照者。

  • 外国驾照须获认可国际公约或协议涵盖。
  • 外国驾照原件须当前有效。
  • 驾照类别须涵盖摩托车。
  • 认可外国驾照访客途径最多 180 天。
  • 访客驾驶期限从入境巴西日期起算。
  • 携身份证明及入境日期证明。
  • 维也纳公约途径须有效 1968 IDP 加原驾照。
  • 骑手须至少 18 岁,且在巴西有合法驾驶资格。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不属于认可途径的外国驾照,须走适用本地程序。
  • 180 天途径不允许原驾照过期后继续骑车。

持境外取得驾照的巴西国民

巴西国民使用境外取得驾照时,还须证明在签发时,已于该签发国通常居住至少六个月。证据须为巴西驻当地领事机关出具的证明、声明或证书。仍须符合适用认可路径及摩托车类别。尚未解除的巴西驾照暂停、注销或司法禁令,会阻止认可。

条件与限制

持境外取得摩托车驾照返国的巴西公民

  • 此附加规则适用于持外国驾照的巴西公民。
  • 证明签发驾照时,在签发国已通常居住至少六个月。
  • 使用巴西驻该国领事机关出具的证明、声明或证书。
  • 适用的获认可驾照路径与类别仍然适用。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尚未解除的巴西暂停、注销或司法禁令会阻止认可。

摩洛哥

英国驾照:1968 许可证与一年访客期限

英国旅行建议要求在摩洛哥同带有效英国驾照与 1968 IDP,并说明此途径不再接受 1949 版。须有本车准驾类别,并携机动车保险证明。停留超过一年需摩洛哥驾照,荷兰签发驾照另有 IDP 指引。

条件与限制

英国驾照;访客骑手;驾照须涵盖本车。

  • 有效驾照原件须涵盖摩托车。
  • 英国签发的 1968 IDP 与英国驾照原件同带。
  • 携车辆保险证明及车辆注册文件。
  • 停留超过 1 年需摩洛哥驾照。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依 FCDO 现行指引,英国途径不接受 1949 IDP。
  • 荷兰签发驾照建议是另一种文件途径。

荷兰摩托车驾照:不需 IDP

ANWB 摩洛哥摩托车指南说明,按荷兰居民访客情形,有效荷兰驾照可不用 IDP 使用最多一年,包括租赁。须有摩托车资格,更久须摩洛哥驾照,租车公司可额外要求年龄和经验。

条件与限制

荷兰摩托车驾照;荷兰居民访问摩洛哥最多一年。

  • 此访客途径适用荷兰签发驾照。
  • 荷兰签发驾照原件须保持当前有效。
  • 原驾照须涵盖摩托车。
  • 所述荷兰居民访客期间最多 1 年。
  • 符合租车公司另定年龄、经验与文件要求。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英国驾照途径文件要求不同,不是荷兰途径。
  • 超过访客期限的停留需当地驾照程序。

外国籍访客:有效外国驾照最多一年

外国国民访问摩洛哥,可自临时停留开始起,用境外签发的有效驾照最多一年,类别须涵盖摩托车。合资格国际驾驶许可证不能延长该期限或其自身有效期。居住国外的摩洛哥国民另有不同措辞的规则;更长停留须采用适用的摩洛哥领照或换照程序。

条件与限制

持境外有效摩托车驾照访问摩洛哥的外国国民

  • 此规则适用于外国国民。
  • 针对在摩洛哥的临时停留。
  • 保持外国摩托车驾照有效。
  • 最长期限一年。
  • 自临时停留开始起计算期限。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居住国外的摩洛哥国民另有规则。
  • 更长停留须采用适用的当地领照或换照程序。

南非

英国照片驾照可用最多 12 个月

按英国访客指引,有效英国照片驾照可在南非用最多 12 个月。英国纸本驾照需 1968 IDP 或升级照片驾照,资格须涵盖本车。成为永久居民后,须在取得居留资格 12 个月内将英国驾照换为南非驾照。

条件与限制

英国驾照;访客或所述永久居民换照期间;有效摩托车资格。

其他外国驾照:语言与身份文件

私人骑行时,南非接受在持有人尚非南非永久或通常居民时签发的有效外国正式摩托车驾照。RTMC说明,可用英文驾照,附英文译本,或附主管机关出具的英文真实性、有效性证明。照片与签名须在驾照上或作为附件。使用国际驾驶许可证时,须携原驾照,两者都要有效。

条件与限制

持外国正式摩托车驾照进行私人骑行的临时访客

  • 使用有效正式驾照原件。
  • 驾照须涵盖摩托车。
  • 须在持有人尚非南非永久或通常居民时签发。
  • 提供英文文本、附英文译本,或附主管机关出具的英文真实性/有效性证明。
  • 须有持有人照片与签名,或将其附上。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学习/临时驾照和职业驾驶,不属此私人骑行路径。
  • 永久居留另有认可与换照规则。

丹麦

有效的欧盟正式摩托车驾照

有效的欧盟签发正式摩托车驾照在整个欧盟获认可,包括由非欧盟驾照换领的欧盟驾照。类别必须涵盖所骑摩托车,驾照必须持续有效;目的地最低年龄仍适用。不能持临时驾照或证书跨境驾驶。遗失或被盗驾照的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在其他欧盟国家获认可。迁居则适用目的地另行规定的驾照规则。

条件与限制

有效的欧盟正式摩托车驾照;访客;须符合摩托车类别、有效期及目的地最低年龄

  • 欧盟签发的正式驾照必须保持有效。
  • 驾照类别必须涵盖所骑摩托车。
  • 符合目的地对该摩托车类别的最低年龄。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临时驾照或证书不能用于跨境驾驶。
  • 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在其他欧盟国家获认可。
  • 迁居时适用目的地另行规定的驾照程序。

外国驾照或公约许可证:临时访客

在丹麦没有通常居所的临时访客,可用拉丁字母书写的有效外国驾照,驾驶其涵盖类别;否则采用指定的认证丹、英或法文翻译路径。丹麦也明确认可有效1926、1949和1968年公约国际驾驶许可证。须携基础有效摩托车驾照,并保留类别和限制。非欧盟/欧洲经济区居民规则通常从建立通常居所起180天,这是单独规则,不是游客规则。

条件与限制

非居民临时摩托车访客;有效驾照及类别;适用丹麦命令中的外国文件路径。

  • 访客路径要求在丹麦没有通常居所。
  • 拉丁字母有效外国驾照,或指定公权力机关、授权组织、合资格丹麦译员提供的认证丹/英/法文译本。
  • 该命令另行认可有效1926年巴黎、1949年日内瓦与1968年维也纳国际驾驶许可证。
  • 保留原摩托车类别与限制。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国际驾驶许可证不会增加类别。
  • 非欧盟/欧洲经济区居民的180天期限另行处理。
  • 丹麦也有特定北欧临时驾照路径;不要把一般暂准文件排除规则扩展到所有北欧过渡文件。

瑞典

有效的欧盟正式摩托车驾照

有效的欧盟签发正式摩托车驾照在整个欧盟获认可,包括由非欧盟驾照换领的欧盟驾照。类别必须涵盖所骑摩托车,驾照必须持续有效;目的地最低年龄仍适用。不能持临时驾照或证书跨境驾驶。遗失或被盗驾照的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在其他欧盟国家获认可。迁居则适用目的地另行规定的驾照规则。

条件与限制

有效的欧盟正式摩托车驾照;访客;须符合摩托车类别、有效期及目的地最低年龄

  • 欧盟签发的正式驾照必须保持有效。
  • 驾照类别必须涵盖所骑摩托车。
  • 符合目的地对该摩托车类别的最低年龄。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临时驾照或证书不能用于跨境驾驶。
  • 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在其他欧盟国家获认可。
  • 迁居时适用目的地另行规定的驾照程序。

有效外国摩托车驾照:文件与居留条件

非欧洲经济区摩托车驾照须在签发国持续有效,且未换成瑞典驾照。持有人通常不得在瑞典登记为居民超过一年;英国与法罗群岛驾照有特定例外。若既不符合1949或1968年本国驾照格式,又非英、德或法文,须携认证英、德、法、瑞典、丹麦或挪威文译本。无照片驾照还须照片身份证件。瑞典年龄要求及任何驾驶权撤销仍适用。

条件与限制

有效非欧洲经济区摩托车驾照;须符合瑞典文件、年龄、居民登记与驾驶权条件。

  • 驾照在签发国有效,且未换成瑞典驾照。
  • 通常瑞典人口登记不超过一年;英国/法罗群岛及获准例外另行处理。
  • 获认可1949/1968年本国格式、英/德/法文驾照,或指定认证译本。
  • 驾照无照片时携照片身份证件;符合瑞典类别年龄要求。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不能用外国驾照绕过瑞典驾照被撤销或扣押的情况。
  • 一年期限针对人口登记,并非一般假期抵达日期。
  • 不能只凭瑞典本国签发格式推定外国国际驾驶许可证认可。

芬兰

有效的欧盟正式摩托车驾照

有效的欧盟签发正式摩托车驾照在整个欧盟获认可,包括由非欧盟驾照换领的欧盟驾照。类别必须涵盖所骑摩托车,驾照必须持续有效;目的地最低年龄仍适用。不能持临时驾照或证书跨境驾驶。遗失或被盗驾照的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在其他欧盟国家获认可。迁居则适用目的地另行规定的驾照规则。

条件与限制

有效的欧盟正式摩托车驾照;访客;须符合摩托车类别、有效期及目的地最低年龄

  • 欧盟签发的正式驾照必须保持有效。
  • 驾照类别必须涵盖所骑摩托车。
  • 符合目的地对该摩托车类别的最低年龄。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临时驾照或证书不能用于跨境驾驶。
  • 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在其他欧盟国家获认可。
  • 迁居时适用目的地另行规定的驾照程序。

公约驾照:类别与翻译核查

芬兰本土认可1949/1968年公约国家、香港、澳门或台湾的有效摩托车驾照。使用公约格式驾照、同等拉丁字母详情,或原件加对应公约国际驾驶许可证、官方芬兰/瑞典文译本。

条件与限制

非通常居住芬兰时取得的有效摩托车驾照;须符合芬兰类别年龄与健康要求。

  • 驾照无照片时,携带照片身份证件。
  • 居民另有从人口登记起两年期限;驾照先到期则提前结束。
  • 原驾照在签发地持续有效,摩托车类别有效;符合芬兰类别年龄与健康要求。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奥兰群岛另有认可规则。
  • 在芬兰通常居住期间首次签发的驾照不合资格。

其他获认可国家摩托车驾照:一年

芬兰认可的其他国家,可提供适用于芬兰本土的有效A1/A2/A同等驾照。期限从抵达起一年,若已登记则从人口登记起算。采用同等格式/清楚拉丁字母详情,或授权/可靠译本;原件须有效。

条件与限制

其他获认可国家的摩托车驾照,在芬兰通常居住前签发;须符合芬兰类别年龄与健康要求。

  • 接受的译本语言:芬兰、瑞典、挪威、丹麦、英、德或法文。
  • 驾照无照片时,携带照片身份证件。
  • 抵达起最多一年;已登记者从人口登记起算。
  • 驾照须在持有人未通常居住芬兰时签发。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奥兰群岛及芬兰不认可国家的驾照,不属此路径。

波兰

有效的欧盟正式摩托车驾照

有效的欧盟签发正式摩托车驾照在整个欧盟获认可,包括由非欧盟驾照换领的欧盟驾照。类别必须涵盖所骑摩托车,驾照必须持续有效;目的地最低年龄仍适用。不能持临时驾照或证书跨境驾驶。遗失或被盗驾照的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在其他欧盟国家获认可。迁居则适用目的地另行规定的驾照规则。

条件与限制

有效的欧盟正式摩托车驾照;访客;须符合摩托车类别、有效期及目的地最低年龄

  • 欧盟签发的正式驾照必须保持有效。
  • 驾照类别必须涵盖所骑摩托车。
  • 符合目的地对该摩托车类别的最低年龄。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临时驾照或证书不能用于跨境驾驶。
  • 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在其他欧盟国家获认可。
  • 迁居时适用目的地另行规定的驾照程序。

外国摩托车驾照:公约与条约路径

除欧盟/欧洲经济区和瑞士路径外,波兰法律认可1949年日内瓦国际驾驶许可证,或1968年维也纳本国驾照、国际驾驶许可证所涵盖车辆类别。一般公约路径自永久或临时停留开始起六个月。本国摩托车驾照须有效,并与国际驾驶许可证同时携带。其他国际协议可按各自条件认可本国驾照;不能假定所有外国本国驾照或各公约格式适用相同路径。

条件与限制

符合波兰公约或适用国际协议路径的有效外国摩托车驾照或许可证;欧盟/欧洲经济区/瑞士效力另行认可。

  • 1949年日内瓦国际驾驶许可证、1968年维也纳本国驾照或国际驾驶许可证,或适用国际协议认可的本国驾照。
  • 摩托车驾驶资格与驾照有效性。
  • 一般公约路径:永久或临时停留开始起六个月。
  • 本国原驾照须与国际驾驶许可证同时携带。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仅限汽车的驾照或国际驾驶许可证,不会增加摩托车资格。
  • 欧盟/欧洲经济区/瑞士驾照与其他条约认可路径,另有效力规则。
  • 此一般法定公约路径未列出1926年式许可证。

克罗地亚

有效的欧盟正式摩托车驾照

有效的欧盟签发正式摩托车驾照在整个欧盟获认可,包括由非欧盟驾照换领的欧盟驾照。类别必须涵盖所骑摩托车,驾照必须持续有效;目的地最低年龄仍适用。不能持临时驾照或证书跨境驾驶。遗失或被盗驾照的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在其他欧盟国家获认可。迁居则适用目的地另行规定的驾照规则。

条件与限制

有效的欧盟正式摩托车驾照;访客;须符合摩托车类别、有效期及目的地最低年龄

  • 欧盟签发的正式驾照必须保持有效。
  • 驾照类别必须涵盖所骑摩托车。
  • 符合目的地对该摩托车类别的最低年龄。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临时驾照或证书不能用于跨境驾驶。
  • 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在其他欧盟国家获认可。
  • 迁居时适用目的地另行规定的驾照程序。

外国摩托车驾照:互惠访客认可

外国访客,或居住国外、访问克罗地亚的克罗地亚公民,可在互惠适用时,用外国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驾照驾驶。克罗地亚内政部说明,此路径不要求国际驾驶许可证。驾照须涵盖摩托车。获准临时或永久停留者,以及返国居住的克罗地亚国民,另有入境起一年内换照规则。

条件与限制

外国访客与居外克罗地亚国民;主管机关有效驾照;互惠与摩托车资格。

  • 外国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驾照。
  • 访客路径须有互惠。
  • 摩托车类别涵盖计划使用的车辆。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所述互惠本国驾照路径不要求国际驾驶许可证。
  • 获准临时/永久停留或返国居民的一年换照规则另行处理。

斯洛伐克

有效的欧盟正式摩托车驾照

有效的欧盟签发正式摩托车驾照在整个欧盟获认可,包括由非欧盟驾照换领的欧盟驾照。类别必须涵盖所骑摩托车,驾照必须持续有效;目的地最低年龄仍适用。不能持临时驾照或证书跨境驾驶。遗失或被盗驾照的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在其他欧盟国家获认可。迁居则适用目的地另行规定的驾照规则。

条件与限制

有效的欧盟正式摩托车驾照;访客;须符合摩托车类别、有效期及目的地最低年龄

  • 欧盟签发的正式驾照必须保持有效。
  • 驾照类别必须涵盖所骑摩托车。
  • 符合目的地对该摩托车类别的最低年龄。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临时驾照或证书不能用于跨境驾驶。
  • 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在其他欧盟国家获认可。
  • 迁居时适用目的地另行规定的驾照程序。

外国摩托车驾照:获认可的公约文件

斯洛伐克认可1949年日内瓦或1968年维也纳缔约国签发的有效本国驾照,以及有效公约国际驾驶许可证:1949年式须在签发一年内,1968年式须在三年内。1968年式路径须携与许可证同国签发、对应的有效本国驾照。保持摩托车类别,并符合斯洛伐克最低年龄。非欧洲经济区公约驾照持有人取得或登记居留后,须于居留满185天后的60天内申请换照;这是单独的居民程序。

条件与限制

欧洲经济区或获认可公约国家的有效外国摩托车驾照,或有效公约国际驾驶许可证;适用斯洛伐克类别与年龄要求。

  • 日内瓦/维也纳缔约国签发的本国驾照,或合资格1949/1968年式国际驾驶许可证。
  • 1949年式签发一年内;1968年式签发三年内,并携同国签发的有效本国驾照。
  • 摩托车类别及斯洛伐克类别最低年龄。
  • 非欧洲经济区公约驾照居民:取得或登记居留满185天后,须于60天内申请换照。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欧洲经济区驾照中仅限本国的车辆许可,不会变成国际认可类别。
  • 一般法定国际驾驶许可证路径未列出1926年式。
  • 居留/换照程序与文件有效期分别处理。

匈牙利

有效的欧盟正式摩托车驾照

有效的欧盟签发正式摩托车驾照在整个欧盟获认可,包括由非欧盟驾照换领的欧盟驾照。类别必须涵盖所骑摩托车,驾照必须持续有效;目的地最低年龄仍适用。不能持临时驾照或证书跨境驾驶。遗失或被盗驾照的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在其他欧盟国家获认可。迁居则适用目的地另行规定的驾照规则。

条件与限制

有效的欧盟正式摩托车驾照;访客;须符合摩托车类别、有效期及目的地最低年龄

  • 欧盟签发的正式驾照必须保持有效。
  • 驾照类别必须涵盖所骑摩托车。
  • 符合目的地对该摩托车类别的最低年龄。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临时驾照或证书不能用于跨境驾驶。
  • 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在其他欧盟国家获认可。
  • 迁居时适用目的地另行规定的驾照程序。

合资格外国摩托车驾照:格式或翻译路径

匈牙利认可符合身份、照片、签名与拉丁字母要求的有效合资格外国摩托车驾照。认可路径包括1949/1968年公约格式或对应类别驾照;本国格式或类别不匹配时的对应公约国际驾驶许可证;或证明驾驶资格的认证匈牙利文译本。除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相关非欧洲经济区外国驾照路径,自停留开始起一年。临时和学习驾照除外;居留与换照规则另列。

条件与限制

匈牙利326/2011条例第17条合资格有效外国摩托车驾照;适用文件与格式/翻译条件。

  • 身份资料、照片、签名、签发/届满日期、文件编号与签发方;拉丁字母或重复的拉丁字母条目。
  • 1949/1968年合资格签发方/格式/类别路径、对应公约国际驾驶许可证,或指定认证匈牙利文翻译路径。
  • 所述非欧洲经济区路径一般自停留开始起一年,除非条约另有规定。
  • 有效摩托车资格与限制。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临时和学习驾照除外。
  • 不认可被暂停、限制或吊销的欧洲经济区驾照。
  • 普通欧洲经济区效力与特定条约例外另行处理。

罗马尼亚

有效的欧盟正式摩托车驾照

有效的欧盟签发正式摩托车驾照在整个欧盟获认可,包括由非欧盟驾照换领的欧盟驾照。类别必须涵盖所骑摩托车,驾照必须持续有效;目的地最低年龄仍适用。不能持临时驾照或证书跨境驾驶。遗失或被盗驾照的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在其他欧盟国家获认可。迁居则适用目的地另行规定的驾照规则。

条件与限制

有效的欧盟正式摩托车驾照;访客;须符合摩托车类别、有效期及目的地最低年龄

  • 欧盟签发的正式驾照必须保持有效。
  • 驾照类别必须涵盖所骑摩托车。
  • 符合目的地对该摩托车类别的最低年龄。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临时驾照或证书不能用于跨境驾驶。
  • 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在其他欧盟国家获认可。
  • 迁居时适用目的地另行规定的驾照程序。

外国驾照:区分维也纳与日内瓦路径

罗马尼亚认可1968年维也纳缔约方与互惠协议国家的有效本国摩托车驾照。仅属1949年日内瓦的合资格驾照,若未获其他豁免,须本国驾照加1949年式国际驾驶许可证。商业译本不能让原本不获认可的驾照变成有效。

条件与限制

外国摩托车访客;获认可签发方/文件路径、有效摩托车类别及罗马尼亚最低年龄。

  • 类别最低年龄:A1为16岁;A2为18岁;A为24岁,或持A2两年后20岁。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居民换照另行处理;外国车辆90天规则,并非一般访客驾照期限。
  • 认定1949年式为强制前,先查相同签发国护照的单独豁免。

指定公民:本国驾照加护照,无需国际驾驶许可证

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或美国公民,持同一国家签发的有效驾照与护照,可在进入罗马尼亚起六个月内,无需国际驾驶许可证驾驶。智利相同文件路径为三个月。驾照须涵盖摩托车。

生效日期
条件与限制

列明国家公民,携该国有效本国摩托车驾照与护照;须符合罗马尼亚类别最低年龄。

  • 同时携有效本国驾照与同国护照。
  • 自入境起,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美国六个月,智利三个月。
  • 持有人须为签发有效本国摩托车驾照与护照的同一列明国家公民。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单凭国籍、外国驾照,或另一国护照,都不足以确立此豁免。

希腊

有效的欧盟正式摩托车驾照

有效的欧盟签发正式摩托车驾照在整个欧盟获认可,包括由非欧盟驾照换领的欧盟驾照。类别必须涵盖所骑摩托车,驾照必须持续有效;目的地最低年龄仍适用。不能持临时驾照或证书跨境驾驶。遗失或被盗驾照的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在其他欧盟国家获认可。迁居则适用目的地另行规定的驾照规则。

条件与限制

有效的欧盟正式摩托车驾照;访客;须符合摩托车类别、有效期及目的地最低年龄

  • 欧盟签发的正式驾照必须保持有效。
  • 驾照类别必须涵盖所骑摩托车。
  • 符合目的地对该摩托车类别的最低年龄。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临时驾照或证书不能用于跨境驾驶。
  • 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在其他欧盟国家获认可。
  • 迁居时适用目的地另行规定的驾照程序。

外国国际驾驶许可证、条约驾照或官方翻译路径

非居民可用获接受的外国国际驾驶许可证配有效本国摩托车驾照,或合资格已批准条约的本国驾照路径。若签发方不签发国际驾驶许可证,其有效摩托车驾照须官方希腊/英文译本。文件类别与希腊最低年龄均须符合。

生效日期
条件与限制

在希腊无通常居所的摩托车访客;适当有效原始驾驶资格。

  • 希腊类别最低年龄:A1为18岁,A2为20岁,A为24岁,或持A2两年后22岁。
  • 国际驾驶许可证须与有效本国驾照同时携带;链接至授权签发方的FIA目录列出1949/1968年格式。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希腊签发国际驾驶许可证,不满足外国访客许可证路径。

列明外国摩托车驾照:直接认可

希腊在停留期间直接认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王室属地与直布罗陀的有效摩托车驾照。保持适当类别并符合希腊最低年龄。现行部会通函仅要求非希腊文或英文条目提供官方希腊/英文译本。

生效日期
条件与限制

具名外国摩托车驾照;来访持有人;租赁/保险要求另列。

  • 有效本国驾照须涵盖摩托车。
  • 符合希腊类别最低年龄;条目非希腊文或英文时,使用官方希腊/英文译本。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租车公司可另有文件要求;仅限汽车驾照不涵盖摩托车。

瑞士摩托车驾照:入境起十二个月

希腊与瑞士认可路径,接受有效瑞士摩托车驾照自入境起使用十二个月。保持类别与限制有效,并符合希腊最低年龄。超过十二个月继续驾驶,须走适用希腊领照程序。

条件与限制

依据双边认可路径使用的有效瑞士摩托车驾照。

  • 自入境起计算十二个月。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不要将瑞士十二个月期限套用其他外国驾照路径。

爱尔兰

有效的欧盟正式摩托车驾照

有效的欧盟签发正式摩托车驾照在整个欧盟获认可,包括由非欧盟驾照换领的欧盟驾照。类别必须涵盖所骑摩托车,驾照必须持续有效;目的地最低年龄仍适用。不能持临时驾照或证书跨境驾驶。遗失或被盗驾照的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在其他欧盟国家获认可。迁居则适用目的地另行规定的驾照规则。

条件与限制

有效的欧盟正式摩托车驾照;访客;须符合摩托车类别、有效期及目的地最低年龄

  • 欧盟签发的正式驾照必须保持有效。
  • 驾照类别必须涵盖所骑摩托车。
  • 符合目的地对该摩托车类别的最低年龄。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临时驾照或证书不能用于跨境驾驶。
  • 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在其他欧盟国家获认可。
  • 迁居时适用目的地另行规定的驾照程序。

现行外国摩托车驾照:访客路径

NDLS说明,访客可在爱尔兰用任何欧盟/欧洲经济区以外国家的现行有效驾照,驾驶最多一年。保持摩托车资格有效并携原件。建立通常居所后则须走适用的爱尔兰换照或领照程序;NDLS把通常居所解释为因个人和职业联系,通常每历年在爱尔兰居住至少185天。爱尔兰本国提供1926/1949年式许可证,不能据此确定特定访客所需外国国际驾驶许可证格式。

条件与限制

持现行有效非欧盟/欧洲经济区摩托车驾照的一般访客;须符合资格及访客身份。

  • 涵盖摩托车的现行有效外国驾照。
  • 访客路径最多一年。
  • 建立通常居所后,采用单独的爱尔兰领照程序。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这是访客认可,不证明所有外国驾照都能换照。
  • 本国提供某种国际驾驶许可证,不保证目的地接受该格式。

冰岛

外国摩托车驾照:签发地和语言很重要

有效欧洲经济区/法罗群岛摩托车驾照,可用至证件到期或持有人 70 岁,以较早者为限。其他外国驾照一般最多认可 12 个月,须采用拉丁字母,或附冰岛语、丹麦语、挪威语、瑞典语或英语译本。

时间与日期条件: 英国签发驾照的欧洲经济区临时认可途径持续至 2027 年 1 月 1 日。

条件与限制

私人访问的外国摩托车驾照持有人;原驾驶类别和限制仍适用。

  • 驾照必须有效,涵盖实际摩托车,并遵守各项限制。
  • 欧洲经济区/法罗群岛驾照,认可至到期或持有人满 70 岁,以较早者为准。
  • 其他外国驾照的一般认可上限为 12 个月。
  • 非欧洲经济区驾照持有人须符合冰岛该摩托车类别的最低年龄。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以非欧洲经济区驾照换领的欧洲经济区驾照,同样适用非欧洲经济区认可规则。
  • 英国签发驾照按临时条款适用欧洲经济区认可途径,至 2027 年 1 月 1 日。

卢森堡

使用完整欧盟/欧洲经济区摩托车驾照

卢森堡认可有效完整的欧盟/欧洲经济区摩托车驾照。类别须涵盖所骑车辆,限制仍然适用。法国或比利时汽车驾照附带的 125 cc 摩托车许可,不能带到卢森堡使用。

条件与限制

持有效完整欧盟/欧洲经济区摩托车驾照的私人访客;这不是非欧洲经济区文件途径。

  • 完整欧盟/欧洲经济区驾照须保持有效。
  • 持有所骑车辆真正需要的摩托车类别。
  • 满足卢森堡该摩托车类别的最低年龄。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临时驾照或证明不在欧盟跨境认可途径内;临时替代文件不会自动获承认。
  • 迁移通常居所须使用卢森堡另行的登记、换领或转换程序。

马来西亚

访客:国际驾驶许可证或东盟驾照

临时访问不足 12 个月时,JPJ 接受来自合格公约国家、由主管机关签发的 1949 或 1968 年格式 IDP,并须配合原摩托车驾照。有效完整东盟驾照持有人可用原件,非英文时附认证英文译本。驾照须涵盖所骑摩托车。

条件与限制

私人骑行、不足 12 个月的外国访客;文件途径取决于驾照签发地。

  • 这项 JPJ 访客途径涵盖不足 12 个月的临时停留。
  • IDP 途径须使用合格缔约国主管机构签发的 1949 或 1968 年格式,配合有效摩托车驾照。
  • 驾照须涵盖所骑车辆,并遵守任何限制。
  • 东盟原驾照途径中,非英文驾照须有认证英文译本。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东盟国内驾照途径排除临时、暂准及学习驾照。
  • 较长停留及居民须采用马来西亚适用的驾驶资格程序。

新加坡

访客:驾照加 IDP 或译本

停留不足 12 个月的外国访客,交警要求有效摩托车驾照及本国授权机构签发的 IDP;无法取得 IDP 时,可用官方英文译本。持有效完整东盟驾照的访客无需 IDP,但非英文驾照仍须认证英文译本。

条件与限制

私人骑行的短期外国访客;驾照须涵盖摩托车。

  • 这些警方访客指引适用于不足 12 个月的停留。
  • 有效外国驾照须涵盖所骑摩托车。
  • 不属东盟豁免时,使用本国授权 IDP;无法取得 IDP 时,使用官方英文译本。
  • 官方译本向相关使馆或高级专员公署取得;若其不提供服务,可由新加坡注册翻译公司提供。

本项说明未涵盖的情况

  • 东盟国内驾照途径排除临时、暂准及学习驾照。
  • 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及持工作准证驾驶人另有转换规定。

墨西哥

联邦道路:外国登记车辆访客

外籍骑手驾驶外国登记摩托车,须携带由其居住地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驾照,并能证明合法停留及车辆合法入境。这项联邦道路规则不确立当地登记租车、州道路或城市道路的文件途径。

条件与限制

墨西哥;联邦管辖的公路和桥梁

外籍访客驾驶外国登记摩托车行驶联邦道路;携带适当摩托车驾照。

智利

摩托车使用日内瓦许可证途径

智利承认 1949 年日内瓦公约签发的有效国际许可证。使用这一途径时,须有授权签发、签注摩托车类别的许可证,并携带有效原摩托车驾照。游客的一般外国驾照例外只涵盖 B 类车辆,不涵盖在智利属于 C 类的摩托车。

条件与限制

符合授权 1949 年日内瓦许可证摩托车资格的访客骑手;双边认可途径须另查。

确认驾照涵盖实际要骑的车

国际驾驶许可证须配合有效原驾照使用。它记录已有驾驶资格,不会增加摩托车类别。对照实际车型,核对排量、功率和驾照状态限制。本地汽车驾照附带的小型摩托车优惠资格,可能不适用于境外。Your Europe · 日本警察厅

把三个期限分开:原驾照到期日、许可证到期日,以及目的地访客驾驶期限。成为居民,可能在任一证件到期前就改变适用规定。

选择目的地接受的格式

格式 ANWB 列明的有效期 摩托车签注
1926 年公约 一年 C 类
1949 年日内瓦公约 一年 A 类;日本国际驾驶许可证途径所需格式
1968 年维也纳公约 最长三年;若原驾照先到期,则以其到期日为限 A 类;修订格式还提供可选的 A1 子类别

1968 年格式的 A1 子类别涵盖不超过 125 cm³ 和 11 kW 的轻型摩托车。阅读实际证件中的类别和限制:相同字母在不同格式中可能含义不同。ANWB · 1926 年公约 · 1949 年公约 · 1968 年许可证修订格式

应按是否获接受来选择,而不是挑最长有效期。同一趟旅行可能需要多种许可证格式,或在一个国家用许可证、另一个国家用认可译本。英国政府的目的地查询器面向英国驾照持有人,不能把答案套用于其他地方签发的驾照。英国政府

欧洲:原驾照可能已经足够

有效、完整的欧盟签发摩托车驾照,在整个欧盟的访客行程中获承认,包括由非欧盟驾照换领的驾照。摩托车类别、有效期和目的地最低年龄仍然重要。临时驾照和证明不适用于跨境骑行;临时补发文件也不会自动获承认。Your Europe

英国政府说明,普通访客持有英国照片卡式驾照,在欧盟、瑞士、挪威、冰岛或列支敦士登不需要国际驾驶许可证。其他驾照类型及迁居国外需要另行核对。不论驾照由哪里签发,都要阅读目的地访客期限和居民规定,不能把许可证到期日当作驾驶期限。英国政府

日本:1949 年格式或指定日文译本

日本的国际驾驶许可证途径要求由符合条件的缔约司法管辖区获授权机构签发、带摩托车类别签注的纸质 1949 年日内瓦公约许可证。1968 年格式或数字 IDP 均不适用。日本警察厅 · 警察厅常见问题

另一途径是持有瑞士、德国、法国、比利时、摩纳哥或台湾的有效驾照,并配备指定日文译本。其他提供方的一般翻译可能不符合要求。例如,荷兰驾照不在这一替代名单内。日本警察厅

可驾驶期间在符合条件的入境起一年或证件到期日二者中较早的一天结束。若登记在日本住民基本台账中,离境不足三个日历月便返回,不会重新开始计算这一年。在短期出境期间换领新许可证,也不会重置期限。日本警察厅 · 东京都警视厅

为什么在其他地方签发地也很重要

**越南:**持英国签发摩托车驾照的访客,需要有效原驾照加 1968 年格式 IDP。越南一般外国 IDP 途径要求有效的 1968 年格式许可证,并配合由 1968 年公约缔约方签发、驾驶类别相符的国内驾照。英国赴越南指南 · 越南驾驶资格法律

这不意味着所有外国许可证都有效。美国驾照及美国签发的 IDP 在越南无效;澳大利亚签发的 IDP 也不获接受。加拿大汽车协会 CAA 和新西兰 AA 同样提醒,其 1949 年格式许可证不获承认。安排租车前,先查看与你驾照签发地对应的条目。美国国务院 · 越南驻澳大利亚使馆 · CAA · 新西兰 AA

新西兰:当前有效的海外摩托车驾照,可从最近一次入境起使用最多 12 个月。须携带实体驾照;若非英文,还须有获接受的英文译本或 IDP。汽车驾照较长的允许期限,不会延长摩托车驾驶期限。要继续骑行,须取得新西兰摩托车驾照。NZTA 第 72 号说明书 · 摩托车道路守则

**中国大陆:**境内租赁车辆的临时许可途径涵盖 C1/C2 汽车,不涵盖租赁摩托车。临时带入自有摩托车,适用另一条与外国驾照及入境车辆相对应的许可途径。上海市政府 · 北京市政府

确认租车和保险条件

向租车公司确认所需摩托车类别、最低年龄、经验、驾照语言及许可证格式。向保险公司说明实际车型、途经国家及骑行活动,并保存双方书面答复:租车许可不能代替法定驾驶资格或保险保障。

携带规定的证件原件。备份照片在遗失时有用,但不能代替必须出示的原件。向本国条目列明的授权签发机构申领许可证。

同一趟旅行可能需要两套证件核对

如果分别在日本和新西兰租车,先确定日本的 1949 年格式许可证或指定译本途径,再核对新西兰摩托车驾照使用期限和英文翻译要求。一个租车地点接受的文件,不能解决另一个地点的问题。日本警察厅 · NZTA

支付不可退押金前,为每个目的地保存简短记录:驾照签发地;摩托车类别;许可证或译本;访客期限;须带原件;租车和保险确认。用摩托车旅行检查清单整理其他文件,再参考路线天气指南规划骑行日程。

骑友常见问题

“国际驾照”是一张独立驾照吗?

正式文件名称是国际驾驶许可证。它须与有效国内驾照一起携带,不会增加摩托车驾驶资格。英国政府

1968 年版本一定更好吗?

不是。日本的 IDP 途径要求 1949 年格式。应选择你的驾照和目的地接受的格式。日本警察厅

租车公司同意就解决问题了吗?

没有。驾驶资格、租车条件和保险须分别核对,即使取车很容易也一样。

如果搬到当地居住,会有什么变化?

应查看目的地的居民驾照规定。访客许可及 IDP 上的到期日,都不能决定居民还能骑多久。